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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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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释义 (2010-12-27 20:54:08)

标签: 宋体 合同诈骗罪 数额 年以下有期徒刑 行为人 杂谈 分类: 劳动纠纷常识





 

合同诈骗数额标准

  合同诈骗罪,作为一个独立的罪名首次规定于1997年刑法典之中,伴随着1997年刑法典的公布实施,合同诈骗罪的司法实践逐渐增多,因而带来诸多的司法困惑,引起了学者的诸多思考。刑法第224条规定:犯合同诈骗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可见合同诈骗罪数额的认定是构成本罪的一个重要要件,笔者仅对该罪所涉及数额问题略述己见。

  根据《刑法》第224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的数额是否较大,是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必要条件,即合同诈骗犯罪的行为人实施合同诈骗行为所骗取的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其行为才能构成合同诈骗罪;而合同诈骗的数额是否巨大、特别巨大,则是对合同诈骗犯罪分子判处较重刑罚的必要条件之一。

  对合同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刑法未作明确规定,目前也没有明确司法解释。各地在审理合同诈骗案件中,常遇到定罪量刑数额或者具体犯罪情节如何掌握的问题。目前我省公、检、法会同有关部门,经调查研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针对合同诈骗的犯罪数额、情节,提出如下意见:合同诈骗罪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为1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数额巨大”为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为50万元以上;单位诈骗“数额较大”为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数额巨大”为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为200万元以上。但是,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目前市场主体及整个社会的经济条件已经发生巨大变化,这个规定的意见是否与形势发展的客观现实相符合?因此,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应对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尽快作出明确、具体的司法解释。此外,在作出解释规定时还应将个人合同诈骗犯罪与单位合同诈骗犯罪的数额标准区别开来。区别的原则是:个人合同诈骗犯罪的数额标准,应低于单位合同诈骗犯罪的数额标准。

  首先,合同诈骗罪是以“合同”这一合法外衣作掩护来实施诈骗犯罪行为的,与普通诈骗罪相比,其欺骗性更大,更容易得逞。从司法实践看,合同诈骗犯罪的数额一般都较大,往往高出普通诈骗犯罪数额的几倍、几十倍、几百倍甚至上千倍,如果合同诈骗罪的定罪数额起点与普通诈骗罪的定罪起点一致,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就没有多少实际意义了。所以合同诈骗犯罪“数额较大”的起点应高于普通诈骗“数额较大”的起点。

  其次,关于合同诈骗罪所涉“数额”,目前争议较大的是数额的认定问题。在理论上有不同的主张,有人主张以合同标的额作为认定标准,认为其反映了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有人主张以被害方由于受骗而实际交付的财产数额作为认定标准,认为这一标准能够表明行为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还有主张以犯罪分子通过实施合同诈骗行为而实际得到的财物数额作为认定标准,因为在一般情况下,诈骗实际所得数额多少与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成正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