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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心理问题初探

  近年来,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始终高发。据统计,2003年,25岁以下的青少年违法犯罪人员,占全国刑事案件作案人员总数的45%,占全国治安拘留人员总数的33%。1999年至2003年间,青少年罪犯人数增长了4.7%,刑事案件作案率增长1.4倍。另据常州市有关部门调查统计,2003年该市抓获的各类刑事作案人员中,青少年占43.8%,2004年1月至9月达48.7%。青少年违法犯罪人数逐年上升,且呈低龄化趋势,犯罪动机简单,手段残酷,结伙作案,社会危害性大。因此我们很有必要对当今青少年的犯罪心理进行研究,并找出相应的对策。

  一、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心理特征

  (一)物欲性

  近三年来,为钱犯罪占青少年犯罪总数的58%,位居首位。调查显示抢劫是当今青少年犯罪主要类型。山东省少年管教所统计的资料显示,侵犯财产罪占同期犯罪的75.53%;武汉市青少年犯罪当中抢劫犯罪占50%以上;西安市暴力抢劫犯罪比例居首,近3年的青少年犯罪中,抢劫案件占到55%,盗窃案件占28.5%,其他案件占16.5%;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近三年的统计数字表明,在众多的青少年违法犯罪中,盗窃、抢劫等侵财性案件占青少年犯罪总数的50.7%,位居首位。

  (二)野蛮性和残酷性

  我国青少年犯罪人数逐年增多,呈恶性发展态势。部分青少年为了达到犯罪目的,实现犯罪欲望,不仅作案手段残忍,且不计后果,其中以故意伤害最为多见,往往造成被害人重伤、致残,甚至死亡。

  (三)集合性

  青少年往往在父母面前封闭自我,而更爱与年龄相仿、趣味相投的伙伴在一起,形成一个群体,这样,青少年犯罪的组织形式上具有团伙性特点。虽然青少年罪犯年轻力壮具有体力优势,但由于他们缺乏作案经验,思想还不是太成熟,能力差,结伙作案可以相互鼓励,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恐惧感和孤独感。因此,团伙犯罪成为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形态,其社会危害性极大。

  (四)冲动性

  青少年犯罪心理上的冲动性往往表现为案件的突发性。青少年违法犯罪与成年人违法犯罪相比,他们的动机往往比较简单,作案没有明确目的,随意性强,有时甚至表现出正常人无法理解的某种奇特的变态心理。因为青少年在这个时期,身体增长速度快,生理能量代谢率大,性的生理冲击力强,活动能量超过认识水平。但是他们在心理上、生理上尚未完全成熟,缺乏对复杂事物的判断能力和鉴别能力,容易干出意料之外的犯罪行为。

  (五)模仿和易受暗示性

  青少年犯罪主体的年龄大多数界于14岁至18岁之间,从生理发展的角度看,处于这个年龄段的青少年在生理和心理上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而且模仿能力与好奇心较强,对于是非的分辨能力较弱,在冲动与好奇心的作用之下,很容易模仿电影、电视、网络游戏中的某种镜头和情节,模仿小说或现实社会新近发生的一些作案伎俩,进行犯罪活动。

  (六)戏谑性

  富有新奇性和刺激性的游戏,对青少年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可以成为他们的行为动机。不少青少年由于道德水平低下,精神生活贫乏,对正当的学习、工作和娱乐活动缺少兴趣或不能持久参加,觉得精神空虚,生活无聊。为了追求刺激,他们往往置道德和法律不顾,不计后果地去实施犯罪行为。这些青少年对自己的戏谑心理缺乏调节和控制,以侵害他人为乐,满足自己低级的精神欲求。

  二、青少年犯罪心理产生的主要原因

  青少年为什么会产生以上种种犯罪心理呢?导致青少年产生犯罪心理的原因又是什么呢?下面我们来探讨一下我国青少年犯罪心理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家庭影响

  1、父母的言行。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言行对青少年有着直观重要的影

响。父母善良、正直的品行会给子女形成良好的人格打下基础。反之,父母奸诈、粗狂、残暴的性格会使子女学习、效仿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2、家庭不和睦容易导致子女犯罪。离异家庭的子女的犯罪率是健全家庭的4.2倍。在父母离婚后,1/3的孩子在五年内感到压抑,缺少目标和抱负。而这些孩子的父母,往往误认为出现品行障碍的孩子道德败坏,就放任自流,使这些孩子的心理与行为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会环境,从而产生危害他人、危害社会的行为。 3、不正当教育。不正当教育的典型表现是父母过分溺爱子女或者以打骂和变相体罚等简单粗暴方法对待子女。有的父母只重视孩子的智力因素而忽视孩子的品德和其他方面的教育;有的家长奉行“棍棒成才”的信条,对于子女要求不切实际,导致子女觉得理想与现实中的反差过大从而离家出走、流浪在外,这样极易被社会上的不法分子用花言巧语拉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