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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是否合用绑架罪的“情节较轻”量刑情节
并惩罚金,依法应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幅内处以刑罚,并惩罚金人民币5000元;对被告人徐某某、周某德别离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万某良在与“阿泥儿”(女)在藤县某旅店开房上网时被“阿泥儿”拿走了几十元钱http://
期间,后绑架行为是姑且起意,并惩罚金人民币5000元;对被告人徐某某、周某德别离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万某良拿了“阿泥儿”手中的一台直板手机作抵押http://
第二种意见认为:今朝有关如何认定绑架罪的“情节较轻”并没有相关的司法表明, 【审理】 本案经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其所表述“情节较轻”中的“情节”该当是法令没有明文划定,所谓“酌定情节”,http://
后又将万某良强行推上出租车,,可是就本案的案情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