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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罪
什么是组织卖淫罪,组织卖淫罪如何处罚?
强迫卖淫罪的构成以及怎么处罚?
一、什么是强迫卖淫罪?强迫卖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二、强迫卖淫罪的犯罪构成(一)客体要...
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罪
谢友林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行为人是否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是认定组织卖淫罪的关键,如果数个卖淫者为赚钱,而互传信息、互为掩护结伙卖淫,则不以犯罪论处,因为她们都是卖淫者,无主从之分,也无固定的组织策划者,因此仅以治安管理处罚。但如果行为人既参与又组织他人卖淫的,则构成此罪。
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罪什么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如何处罚?
一、什么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一)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概念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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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的构成,如何认定引诱幼女卖淫罪?
一、引诱幼女卖淫罪的构成引诱幼女卖淫罪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诱使不满14周岁的幼女卖淫的行为。引诱幼女卖淫罪的构成包括以下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幼女的身心健康权利。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1、行为人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有关规定,侵犯幼女的身心健康;2、利用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引诱幼女卖淫;3、犯罪对象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女自然人实施引诱行为,致未满十四周岁幼女从事卖淫,即可构成本罪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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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 容留卖淫罪
谢友林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是否构成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主体合格与否很重要。此类犯罪多数是一般主体,也有少数是特殊主体;多数犯罪主体限于自然人,也有少数犯罪既可以由自然人实施,也可以由单位实施,如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等;还有个别犯罪的主体只能是单位,如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
引诱 容留卖淫罪什么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如何量刑,判几年?
一、什么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一)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概念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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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 容留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如何认定,判多少年?
一、什么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利用金钱、物质等手段诱使他人卖淫,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以及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引诱,是指行为人利用金钱、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作诱饵,或者采取其他手段,拉拢、勾引、劝导、怂恿、诱惑、唆使他人从事卖淫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