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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暴力犯罪的心理和人格因素辨析
【找法网 青少年犯罪】[摘要]在青少年犯罪中,大学生实施的杀人伤害等暴力犯罪有明显增多的趋势。导致这类案件发生的原因很多,但犯罪人有缺陷的心理和性格因素占有重要的位置。而且,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和性格缺陷问题不是孤立存在的。除了有天生的遗传等因素外,它们的形成还受到家庭和社会发展变革过程中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生活贫困和暴力文化对犯罪人危险心理和个性的形成有最直接的影响。这是我们预防和减少青少年暴力犯罪必须着力关注的问题。
[关键词]青少年;暴力犯罪;心理;性格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识码]A
一
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一个国际化的问题,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也已受到当今世界各国社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各国犯罪学研究对这个问题更是给予了高度的关注,而且有关研究开始从不同的视角来关注这一问题,从而使这一问题得到深入的发展。
进入新世纪以来,在各国大量的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中,大学生(包括一定年龄的中学生)暴力犯罪案件有明显增加,其中的不少杀人伤害案件令人触目惊心。近年来最为有名的莫过于去年4月16日发生在美国的弗吉尼亚理工大学的韩国学生赵承熙杀人案。该案凶手赵承熙开枪杀死30多人后自杀身亡。而2008年新年伊始,美国又接二连三发生多起枪击案,其中当地时间2月14日下午发生于北伊利诺斯大学校园枪击案造成5人遇害,凶手卡兹米埃尔扎克自杀身亡,10余人受伤。在我国,发生在大学校园的大学生暴力杀人伤害案件也不少见。如2004年2月13日至15日,云南大学学生马加爵用铁锤杀害4名同宿舍室友的案件引发全社会对大学生杀人案件的广泛关注,后来在北京大学、吉林延边大学、广州中山大学等高校又相继发生大学生凶杀案。2007年5月23日,太原理工大学一男生宿舍内,一名大二男生手持一把砍刀、一把菜刀,接连砍伤四名同学,其中一人伤势严重。凶案发生的起因竟是当天上午踢足球时产生了一点矛盾。2007年 12月29日,沈阳工业大学建工学院一大四学生黄某在宿舍里砍死了两位室友。此次血案的导火索源于搬迁宿舍发生的争执。
在这些青少年暴力犯罪案件中,积极的暴力是杀害他人,消极的暴力则是自杀。当我们难以及时制止所有悲剧发生的时候,努力预防和减少悲剧的发生无疑更为重要。世界上没有无因之果,一切犯罪个案的产生都离不开相应的条件。犯罪的悲剧总有其根源,有些根源,可能离一般人并不遥远,或许努力一下,结果就可以改变一些。但有的根源,可能还很深远,需要长期的探寻和不断的摸索治理。下面仅就这类犯罪人的心理和性格因素谈谈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因为心理和性格特征对犯罪人产生犯罪的动因有最直接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