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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知名刑事辩护律师:参与死刑复核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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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知名刑事辩护律师:参与死刑复核的技巧

笔者 李广健 主题数:25  回复数: 2  积分:77 

城市 浙江-湖州

内容
浙江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谈聘请律师参与死刑复核的意义与技巧
中国死刑复核研究首席实战律师李广健 
一、 死刑复核聘请律师参与的意义
对个人来说,毕竟生命只有一次。因此,无论是是什么原因、什么理由,一审和二审都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人来说,对于即将失去的生命,都是无比圣神的和无比重要的。自从2005年11月3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将死刑复核权收回,都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死刑复核程序,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新形势下,我国的刑事政策是,宽严相济,少杀慎杀。死刑复核程序也是最后一道纠错关口。与此同时,最高法发布的《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10年)》(以下简称《报告》)显示,最高法在审理死刑复核案件时,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报告》称,最高法坚持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同时统一死刑适用标准,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在审理死刑复核案件时,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体现了当前的死刑刑事司法政策,因此,死刑复核成为了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最后的一根救命稻草。
二、 律师参与死刑复核的法律依据及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充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辩护职责,确保死刑案件办理质量的若干规定》中第十七条明确规定:“死刑案件复核期间,被告人的律师提出当面反映意见要求或者提交证据材料的,人民法院有关合议庭应当在工作时间和办公场所接待,并制作笔录附卷。律师提出的书面意见,应当附卷。” 此条为死刑复核律师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及当面向法官陈述律师意见提供了法律依据。当律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见承办法官时,可以将此条作为申请的法律依据。
新刑事诉讼法进一步完善了死刑复核程序,尤其是针对最高院复核的死刑案件,作出了许多新的规定,比如复核法官应当讯问被告人,对律师提出要求的法官应当听取律师意见等。除此之外,律师还可以提交《死刑复核律师意见书》。由于死刑复核法官要面对很多的案件,面对很大的工作压力,其工作量要远远大于律师,同时法官的思维更主要是从宏观上去把握、审查全案,从整体上考虑案件的整体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考虑各位被告人之间量刑的平衡以及不同案件被告人之间量刑的平衡。而很难象死刑复核律师一样更多从微观上、从当事人的角度具体提出对被告人不应核准死刑的有利意见。因此,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好的律师意见书类似于为法官审查复核案卷提供了一个好的“阅卷提纲”或“办案思路”,不少复核法官就是按照律师的书面意见而一步步地去确信或否认律师的意见而最终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裁定。李律师曾经承办的死刑不核准案件都是因为一份深入详细的律师意见而被复核法官采信而不核准的。大部分法官也会认为律师的意见对于他们办案会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他们也会比较重视和认真听取律师的意见。在某死刑的学术研讨会,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法官公开承认有经验律师提交的的高质量的律师意见书对于他们审查案件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和意义。《律师意见书》是不开庭审理、书面审理、承办法官及分管庭长及院长的重要参考依据。提交律师书面意见和当面向承办法官陈述律师意见是死刑复核程序中律师的核心工作,对决定案件的结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 律师办理死刑复核案件的技巧 
于2013年1月1日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为死刑辩护提供了新空间。律师除了提供书面意见外,还可以要求面见法官,当面向法官提出和解释辩护意见,争取说服法官。在会见被告人时,要向当事人讲明法律规定,讲明本案的辩点,讲明死刑案件的审理程序,使其在接受最高院法官讯问时,有自己的自辩思路。如果有必要,律师还可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建议不予核准死刑的意见。
律师在制作《律师意见书》时的技巧是,应当尽量提出新的律师意见,一二审辩护过程中已经提过的辩护意见及律师意见尽量不要重复再提。如果律师约见死刑复核法官当面陈述律师意见时,一二审辩护过程中已经提出过的辩护意见尽量以一言概之,尽量一些提出新的意见。这样使得法官能够抓住要点,提高效率,更能把握总体。《律师意见书》的主要内容可以围绕死刑复核律师应当围绕二审裁判,从犯罪事实、证据、法律适用、量刑、审判程序等方面提出律师意见。死刑复核的核心工作也是要求把好“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量刑关”、“程序关”,围绕以上方面有的放矢地提出律师意见,才能提高成功率。最后在提交律师书面意见时还要注意一些细节的问题。如律师约见承办法官时,应准备好授权委托书、律师执业证、一二审判决书、以及律师事务所函等文书证件。万一因故不能亲自约见到承办法官的,律师也可以用特快专递将《律师意见书》及相关法律手续寄到相关刑庭收,邮件表面应注明案件名称。总之,资深律师会在这个过程中施展自己的执业技能和技巧,提供贴切的服务。 
李广健律师简介:高技能复合型人才,浙江知名律师,刑事辩护律师,金牌诚信律师,人力资源管理专家型律师。不仅仅只是律师,经济师、工程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独创“经济增益、技术见长、人脉力量”之法律服务方法为胜诉加码;不仅仅只做律师,还要做法律知识的传播师,善良人性的垂范师,法治文明的构建师,另辟“理性智慧、广博专深、稳健致胜”之化解矛盾为双赢添筹。他因触类旁通将其他学科专业知识运用于案件处理,形成法律智慧而成功办理各类疑难复杂案件美名远播。
四十有七的人生路,千百案卷的风雨雷。他代理的疑难民事案件曾荣登中央电视台12频道;相关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意见——对故意杀人案件被告人适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曾被最高人民法院采纳。在办理的疑难复杂案件中成就多个精彩典型案例。在《浙江律师》、《上海法治报》等媒体杂志上公开发表论文多篇,享有“江南才子”之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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