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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干部贪污罪认定


什么是贪污罪,贪污罪如何界定,判几年?

对贪污与国家合资

一、什么是贪污罪贪污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第91 条规定,公共财产包括国有财产...

农村干部贪污罪认定

谢友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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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在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企业、股份制公司、企业中,中方和国有资产大都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其财产仍可视为公共财产,即使不占主导地位和控股地位,其中一部分财产仍属公共财产,因此,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吞上述公司、企业的财物,也属于贪污罪。

农村干部贪污罪认定贪污多少构成犯罪,贪污罪的数额怎么认定,如何确定?

国家为了有效维持社会的正常运转,根据社会关系的重要程度,分别运用不同的刑罚予以保护。任何行为都要达到一定的度才可能构成犯罪,贪污多少构成犯罪,贪污罪的数额怎么认定?如有兴趣,请看本文的分析。

一、贪污多少构成犯罪1、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2、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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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干部贪污罪认定什么叫贪污罪,贪污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一、什么叫贪污罪(一)贪污罪的概念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贪污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这是贪污罪区别于盗窃、诈骗、抢夺等侵犯财产罪的重要特征。

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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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怎么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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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玩忽职守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错综复杂,有直接原因,也有间接原因;有主要原因,也有次要原因;有领导者的责任,也有直接责任人员的过失行为。只有在认定玩忽职守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才能构成玩忽职守罪,否则不构成玩忽职守罪。

贪污罪怎么量刑贪污罪如何量刑,数额超过五千元但不满五万元如何处罚

一、贪污罪如何量刑1、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所谓个人贪污数额,在单独犯罪中是指个人实际贪污的数额;在共同犯罪中,对组织、领导贪污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而言,是指贪污犯罪集团的贪污总数额,对其他共同贪污犯罪的分子而言,则是指某个人实际参与贪污的数额。

所谓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是指重大贪污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贪污犯罪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的损失、后果特别严重的,或者贪污后订立攻守同盟、毁灭罪证、打击报复证人、拒不退赃,情节特别恶劣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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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怎么量刑贪污罪构成要件方面需要证明的事实,共犯需要证明什么

一、贪污罪构成要件方面需要证明的事实1.在犯罪主体方面,必须证明犯罪嫌疑人属于刑法第93条、第382条第2款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具体包括:(1)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3)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4)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即因承包、租赁、聘用等而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5)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