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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铅山县检采取措施保障辩护律师的执业权

  正义网江西6月17日电(通讯员 周孝进)修改后的刑诉法进一步强化辩护律师的执业权利,对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的具有重要的作用。江西省铅山县检察院积极应对修改后刑诉法,采取有效措施,充分保障辩护律师的执业权利。

  专门设置律师会见室和阅卷室,为辩护律师执业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环境。在新技侦大楼建设中专门设置了律师会见室和辩护律师阅卷室,正式投入使用后又为律师会见室和辩护律师阅卷室添置了必备的办公桌椅,配备阅卷专用电脑和复印机,为辩护律师执业权利提供有力的物质条件。

  积极贯彻落实修改后刑诉法,充分保障辩护律师会见权和阅卷权。及时审查、决定辩护律师提出的会见重大贿赂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申请,在接到辩护律师的申请后24小时该院即作出是否许可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决定。履行好驻所检察监督职责,切实维护辩护律师依法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在驻所检察工作中,检察人员会发现有些监管场所值班人员会找各种借口妨碍辩护律师的会见,在了解在了解情况后及时予以纠正,依法保障辩护律师的会见权。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积极为辩护律师查阅、摘抄和复制案件提供各种便利条件,保证其阅卷权得到充分行使。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接待和联系辩护律师行为。建立了《接待、联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暂行规定》,规范检察人员同辩护律师接触、联系行为,为保障辩护律师在检察环节中执业权利提供制度保障。

 

 

 

[实习编辑:赵亚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