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刑法罪名 > 非法持有毒品罪 >
该怎样认定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共犯
从法律理论,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故意犯罪,也将有一个共同的犯罪。从实践上看,它有二十多人,明知是非法毒品和共同举行,即连同药物实际上控制或支配关系的现状。虽然可以认为这种情况已与共同犯罪的特征,但在具体的治疗,必须分别,谨慎的性格。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两年多的人没有法律依据和共同持有毒品,数量较大的行为,并拒绝解释药物的来源,目的地,司法机关进一步验证,对行为人排除了走私,贩卖,普通运输。制造毒品的可能,并排除常见窝藏,转移药物或盗窃,抢夺或抢劫的可能性的情况下,可以对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同谋被告是适当的;
2,如果两千余人,同一家庭的成员,非法持有毒品被发现,父母,祖父母,别人的礼物或采摘并等待,即使数额较大,时间较长,和其他恶劣的情况下,一般不以非法持有毒品。治疗,只有应对这起主要作用的是行为人定罪;然而,如果超过2行为人均在案件中起着重要作用,并为了逃避调查和藏匿的毒品,毒品转移和恶劣的情况下,可以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
3,如果超过2人类行为,吸烟,注射毒品使用者购买用于吸烟,注射毒品,购买毒品数量较大,和新一代的买家和不盈利,可以作为共犯中的非法持有毒品罪。如果吸烟,注射毒品使用者和购买者之间存在的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是新一代的买家主动吸烟,注射毒品使用者购买的,前者和后者之间的关系不成立共犯;
4,超过2吸烟,注射毒品使用者在联合采购,运输或储存的吸烟,注射毒品的过程中被抓住了,没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其他毒品犯罪,只对非法持有毒品罪达到高标准的人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没有达到较大的标准,不被定罪;如果超过2其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也不是以共犯论处,并应分别定罪。
北京刑事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810752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