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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十天后公告局都还没有对其家人下达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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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律师,就你所述,他们的做法违法。到当地政法委先把情况反映一下。

追问: 真的是违法? 我把具体过程给你一下 , 因当时 公安警察 在我家来说协助调查某学校一种抢劫案执证,但后来不是这件事,带人的时候也未给传讯通知书,事隔四天后来其家人才知道人未归,家属就打电话问警察,警察就说,已刑事拘留,但家属问是因为什么事刑事拘留,你应该告知我们家属,其家属没有得到法律文书,警察说他马上问,但又隔两天警察一直未回话,后来家属又打电话问警察,警察就推脱为找他们上级的人,至今十天不见人也不见 刑事拘留通知书。 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谢谢

苏ヽ蓢蓢 的感言: 谢谢 2009-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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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如果公安机关在十天时间还未告知家属就肯定违法,你可以到检察院去告他们,因为检察院依法有权监督公安的行为。

补充: 从你介绍的案情来看,现在最有可能的是公安机关正在把这件案子报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果检察院批准逮捕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可能再过几天就能见分晓了。如果不是这样,事后证明是公安局违法办事,你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追问: 家属未看见 传讯通知书,也未见 刑事拘留证书 ,这样就法院可以直接批准逮捕? 回答: 逮捕不是法院的职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检察院有批准逮捕的权力。你们家属既未看到拘留通知书,又未看到逮捕通知书,这里在程序上肯定出了问题。建议你们赶紧在本地请一个律师,以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苏ヽ蓢蓢 的感言: 谢谢 2009-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