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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关于您所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以供参考: 1.您的问题是属于《担保法》调整的范畴; 2.要看学校是否可以成为保证人,首先得确定学校的性质,是属于公立还是私立的。 根据《担保法》第9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如果学校是公立的,那就不能成为保证人,但如果是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以成为保证人,那私立的学校就可以成为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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