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刑法罪名 > 诈骗罪 >
诈骗罪判多少年 东莞诈骗罪辩护律师
娃酷网 >> 律师服务
诈骗罪判多少年 东莞诈骗罪辩护律师2014-2-27 11:57:59 浏览:5次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盗窃罪故意的内容包括: (1)行为人明确地意识到其盗窃行为的对象是他人所有或占有的财物。行为人只要依据一般的认识能力和社会常识,推知该物为他人所有或占有即可。至于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是谁,并不要求行为人有明确、具体的预见或认识。如放在宿舍外的自行车,河中一群暂时无人看管的鸭子,客车行李架上的行李等。如果行为人过失地将他人的财物误认为是自己的财物取走,在发现之后予以返还的,由于缺少故意的内容和非法占有的意图,不成立盗窃罪; (2)对盗窃后果的预见。如进入银行偷保险柜,就意图盗窃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的财物。进入博物馆就意图偷文物。这样的犯意,表明了盗窃犯意图给社会造成危害的大小,也就表明了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解释》规定:“盗窃未遂,情节严重的,如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 非法占有不仅包括自己占有,也包括为第三者或集体占有。对非法窃取并占为己有的财物,随后又将其毁弃、赠予他人或者又被他人非法占有的,系案犯对财物的处理问题,改变不了其非法侵犯财产所有权的性质,不影响盗窃罪的成立。如果对某种财物未经物主同意,暂时挪用或借用,无非法占有的目的,用后准备归还的,不能构成盗窃罪。构成其他犯罪的,可以将这一情况作为情节考虑。有一些偷汽车的案件即属此种情况。
周乃文刑事辩护律师团是由一批毕业名牌大学,在法律领域从业多年经验丰富的高级律师组成的,以“为您所想 为您实现”之宗旨,专业各类刑事案件,为提高办案质量,团队律师联合磋商机制,研究案情,提取精华,推进律师办案的信息共享,异地合作,资源整合;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周乃文律师团队还与,检察、法院司法部门的良性互动关系,充分利用精通刑事法律、熟悉司法机关内办案流程的优势,专攻重、特大刑事案件,成功办理较多不逮捕、不予起诉、免于刑事处罚、取保候审、无罪释放、缓刑、死刑改判等疑难、复杂刑案,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周律师服务热线:13580904989
在线法律咨询QQ号码:894885805
网址: 刑辩律师救救我网
执业机构:广东南天星律师事务所
总部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旗峰路浩宇大厦9楼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从娃酷网看到的,这样我会给你最大的优惠!
联系人/公司:周律师 【进入商铺】
联系QQ:
联系电话:13580904989
温馨提示: "诈骗罪判多少年 东莞诈骗罪辩护律师"该信息由娃酷网会员自行发布。凡产品或服务远低于市场价格,皆有可能为骗局; 凡应聘需要交纳费用的,100%为诈骗;不贪小便宜,以防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