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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事故认定肇事车主撞死对方妻子 男子被控故意杀人罪

深圳新闻网3月26日讯(记者 张玲 通讯员 汪林丰)本是一次极其普通的车辆擦碰,交由保险公司处理后便可快速离场,但这一次却有一方不满事故的责任认定,倒车加速并轧死对方车主的妻子。深圳新闻网记者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2013年8月27日发生于龙岗的这一起令人震惊的案件(详见《男子不服交警事故认定 倒车撞死对方车主妻子》),有了新的进展。2014年3月26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肇事司机付某印提起公诉。

一次普通车辆擦碰引发的命案

根据检方起诉书的认定:2013年8月27日20时左右,付某印驾驶的斯巴鲁越野车与被害人陈某冲驾驶的花冠小轿车,在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安兴路口发生了两车擦碰事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及交警均认定付某印负交通事故全责。其间,付某印不服事故认定结果,情绪异常激动。

交警离开后,付某印提出将车挪至路边停放,其驾驶斯巴鲁越野车向前开行数米后,突然急速向后行驶,撞倒被害人陈某冲及其妻子陈某君,并撞向花冠小轿车,致被害人陈某君被压在斯巴鲁越野车左后轮当场死亡。

经法医鉴定,死者陈某君符合被巨大钝性外力压迫于背部,造成胸廓骨折、塌陷,呼吸器官损伤,致呼吸运动障碍,急性呼吸系统功能衰竭死亡。被害人陈某冲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该案引起了媒体与公众的广泛关注甚至震惊,事发当天,付某印被刑事拘留,并于9月6日被逮捕。基于故意杀人罪可能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因此该案由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到底是不是故意倒车撞人?

据悉,犯罪嫌疑人付某印一直对其故意杀人的行为拒不认罪,先后辩称其挂错档、想撞被害人的车发泄、想撞车没看到人等。那么,检方又是如何认定其是以倒车撞人的方式故意杀人呢?

深圳市检察院公诉一处检察官周文静告诉记者,现场录音、监控录像、以及多名证人证言均证实付某印上车向前开行三、四米后猛地加速,倒车撞倒被害人后撞向花冠车,随后付文印下车称“交通事故报警”。

但是,这些只能证明付某印倒车撞了人的事实,是否属于故意杀人呢?付某印拒不承认自己是故意撞的人,那么,其在倒车时“是否明知车后方有人而故意倒车”或“是否明知车后方可能有人而故意倒车”,就显得非常关键。

犯罪嫌疑人辩称,女受害人个子不高,穿着黑衣服,加上事发时是晚上,灯光不是太好,其倒车时看了左侧后视镜,看到一名男子背对着他车辆往车外移。他看到人已经走出其左侧后视镜的范围,才继续往后加速倒车的。他看了车内后视镜只看到花冠车车顶,“没看到人”。

那么,实情是否真如犯罪嫌疑人所说,其当时只是想撞车发泄而没看到人,或者当时存在一定的视角盲区?这是摆在承办检察官面前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编辑: 黄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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