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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诉离婚程序

咨询内容: 你好我是女方家人那边的,传票内容,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2,婚生女儿(8岁)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理由;2003年原被告经媒人介绍建立恋爱关系,2004年2月1日经坦承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感情一般,2005年3月20日生一女孩(8岁),由于原被告双方性格不合,婚后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吵闹,后被告长期在其娘家居住,并长期把原告的工资支取,并将家庭财产独自隐匿,被告的行为导致原被告夫妻感情已破裂,我曾与2011年6月10日起诉至贵院要求离婚,被告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现再次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公正判决,以维护原告人的合法权益,这个就是传票,说女方不去让家人去,我们去了会怎么样呀 推荐答案: 您好,离婚诉讼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参加。更多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