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死刑 |贪污罪 |受贿罪 |诈骗罪 |挪用公款罪 |职务侵占罪 |挪用资金罪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合同诈骗罪 |敲诈勒索罪 |非法经营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 |抢劫罪 |绑架罪 |盗窃罪 |强奸罪 |故意杀人罪 |故意伤害罪 |交通肇事罪 |滥用职权罪 |
本人刚刚参加工作,就被领导指派当出纳,并在领导的带领下到一家糖厂拿钱。领导用虚开发票的方法(本人并不知情),套出糖厂拨给的资金21万,由本人保管,后由领导命令把钱私分给5个职工,本人获得42370元。由于当时没学过财经制度,又是刚刚参加工作。如果量刑,是按21万钱判决还是本人所获的4万2千元判决。量刑又是怎么量刑?
问题来自:云南 - 玉溪 悬赏:0分 咨询时间:2009-08-07 22:45 咨询人:h807242zx
Copyright © 2009-2013 广州刑事律师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385号太古汇一座31楼 电话:13322804716
QQ:535576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