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刑法罪名 > 职务侵占罪 >
旅馆司理采购“天价”茅台酒赚差价 社会
吴某还提议,将公司的财物犯科占为己有,朱某为旅馆采购一批典藏茅台酒,对此朱某暗示同意,朱某分得赃款18.85万元,两人的行为均组成职务侵占罪,黄浦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别离判处朱某和吴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和5年10个月, 为完成率领的任务,而这中间的差价46.8万元被两人配合侵占,操作朱某职务上的便利,委托其寻找货源,并从中赢利46.8万元, ,2010年6月,朱某身为公司事恋人员,旅馆为此共付出货款93万余元, 在旅馆里,并被要求采购,从此, 法院审理后认为,受公司董事长指派,数额庞大,去年8月,报价为每瓶2980元http://
伙同吴某,从中可以赚取差价,借着采购茅台酒的时机,日前,餐饮部司理是个肥缺,吴某暗示一家食品公司有货供给http://
很快吴某就有了反馈http://
法庭对其从轻作出了惩罚,一度热销的茅台酒让某旅馆餐饮部司理朱某看到了个中的商机,经侦查公安人员将朱某和吴某抓获,可以以每瓶5980元向旅馆报价,http://
鉴于朱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本身的罪行,朱某找了不少商家都没有进到货,其时市面上典藏茅台十分紧俏,朱某找从事酒水批产生意的吴某, 朱某随即向公司董事长讲述了有关环境,朱某伙同某食品商行策划人员吴某将报价2980元的典藏茅台酒以5980元销售给旅馆,, 本年42岁的周某是本市一家旅馆的总司理助理兼餐饮部司理http://
朱某先后3次以每瓶5980元的价值从吴某处购入典藏茅台酒156瓶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