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刑法罪名 > 死刑 >
故意杀人罪死刑复核律师
博文正文
故意杀人罪死刑复核律师—故意杀人罪死刑辩护律师
著名律师简介
谢通祥律师现任中国律师司法网、北京律师网首席律师,北京著名刑事辩护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曾先后任公证处公证员、企业法律顾问、中国中央数字电视法律频道制片人。
李辉杀人抢劫死刑判决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不予核准死刑,改判死刑缓期二年。现在已经改判有期徒刑15年。
黑龙江省高级法院认定出租车司机李辉杀死乘客秦某并且抢走财物,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李辉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特别严重,社会危险性极大,且其曾因抢劫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不到一年又实施严重危害社会杀人、抢劫犯罪,具有累犯这一法定从重处罚情节,应依法严惩,故判处死刑。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阶段,李辉委托谢通祥律师担任辩护律师,最高人民法院采纳了谢律师的“其妻潘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破案线索及被害人有一定过错,可以作为对李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辩护意见,不予核准死刑发回重审,2010年12月黑龙江省高级法院改判李辉死刑缓刑二年。
谢通祥的法律执业资格:
谢通祥律师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颁发的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颁发的《公证员执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人事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颁发的等证书。
谢通祥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业绩丰硕在从事法律实务的过程中特别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在诸多法律领域积累了极其丰富的实践经验。尤其在刑事辩护、重大经济犯罪、暴力型犯罪、重大民商事纠纷辩护等领域均有突出表现。通过大量案件的办理,谢通祥律师形成了一整套的办案思路和方法,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为数不少的无罪释放、死刑改判、不予核准死刑、撤销指控、取保候审、指令再审等骄人的成绩 在互联网搜索谢通祥就可以看到谢通祥律师更多的信息。
谢通祥律师联系方式:
手 机 186 010 29 888 免费咨询
中国律师司法网
北京律师网
分类:未分类 | | 浏览:225 | | |
上一篇:放火致人死亡怎么判决?会判决死刑吗?
下一篇:抢劫罪死刑辩护律师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