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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浙江高院副庭长因故意杀人罪被执行死刑
新华网11月26日报道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原副庭长潘华山因犯故意杀人罪25日被执行死刑。
今年1月26日,杭州临安市境内发生一起杀人案,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发现潘华山有重大作案嫌疑,于7月26日将其抓获归案。据查,今年1月8日中午,潘华山与被害人钱某因官司发生口角拉扯,潘遂将其杀害,并分尸抛尸。
8月2日,临安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作出批准逮捕潘华山的决定。9月2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潘华山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9月26日决定,撤销潘华山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新闻回顾:浙江高院副院长自缢身亡 传与副庭长杀人案有关
2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童兆洪被发现在其办公室卫生间自缢身亡,有消息人士称童兆洪之死或与省高法一庭副庭长潘华山案有关。
浙江省高院原副庭长"杀人分尸"一审被判死刑
7月29日,杭州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原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一庭副庭长潘华山因涉嫌杀人,已被刑事拘留。今年1月8日中午,潘华山因与被害人发生口角而将其杀害,并抛尸于杭州。
(本文来源: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