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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罪如何量刑和赔偿?
我姐姐于2011年10月4日上午9时左右回的家,其后不足一小时被她老公打成重伤,送往医院急救无效死亡,医院开出的死亡证明书是2011年10月4日上午11点整。现在据犯罪嫌疑人的父亲(我姐姐的公公)称当时他及他爱人都不在家,只有我姐和犯罪嫌疑人(其子)及两小孩在家,具体事由不清楚。但他们又称犯罪嫌疑人(其子)有精神病,是争执中失手打死我姐姐。问:如果他说的是事实,那么犯罪嫌疑人要怎么量刑呢?我父母年过60,在民事赔偿方面,我们能争取到什么样的赔偿呢?我姐姐是属于城镇户口,我父母是属于农村户口,在抚养费上是以哪个为标准?
如果我姐姐公公(犯罪嫌疑人的父亲)说的不属实,他儿子确实没有患有精神病,并且我方怀疑案件是蓄意谋杀,在量刑上和赔偿上又有什么不同呢?
这样案件侦查,审理到判决大概需要多长时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