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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该用什么方法来为自己辩护呢?

我的母亲与表姐两人吵架,然后两人打架都有受伤。两人刚开始是吵架而已,然后表姐先动手了,然后就打架了。母亲被表姐拿东西砸得手淤青很大一块,母亲便扇了她一耳光,后来两人在别人的劝说下就结束了。然后,几天后,表姐去做伤情鉴定,并拿这个去搞母亲上海她,使她耳膜破裂,当时母亲并没有真的想打伤她的,就是吵架扇了一耳光,并不是故意要把她打伤的。而且两人都有受伤,母亲在事情发生后都没有在意,也没有验伤,就这样。现在表姐去公安局告我母亲。警察说这样是人生伤害罪,母亲要被判刑1年左右。我想问问,母亲这样是否有触犯到刑法,还是只是民事方面的赔偿而已!因为两人是因为吵架受伤的。我们应该用什么方法来为自己辩护呢?希望打架可以给我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