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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辩护人


什么是被告自行辩护,与律师辩护有何不同?

什么是委托诉讼代理人?

一、什么是委托诉讼代理(一)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含义和适用范围 根据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而发生的诉讼代理,称为委托诉讼代理。接...

单位犯罪辩护人

谢友林律师


谢友林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当涉嫌犯罪被羁押在看守所,首先人身失去了自由,虽然他可能犯了罪,但是面对着强大的国家司法机关,犯罪嫌疑人毕竟是弱者,合法权益也需要法律维护。而法律在案件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都赋予律师了一些权利,律师能够行之有效的为被告人争取到无罪或轻判。

单位犯罪辩护人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程序包括什么,有哪些内容?

实践中,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程序包括什么,有哪些内容?请看下文分析。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刑事诉讼基本原则、诉讼制度、诉讼权利与义务同样适用于公、检、法机关处理单位犯罪的案件。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解释》还就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程序作了以下特别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单位犯罪案件,除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外,还应当审查起诉书中是否列明被告单位的名称、住所地以及代表被告单位出庭的诉讼代表人的姓名、职务、通讯方式。

未按规定列明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3日内补送。代表被告单位出庭的诉讼代表人,应当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应当由单位的其他负责人...详细

单位犯罪辩护人单位犯罪的立案条件,单位犯罪的立案管辖

一.单位犯罪的立案条件对单位犯罪的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一是有犯罪事实存在;二是这种犯罪事实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一样,要追究其刑事责任,首先要有犯罪事实,就是存在体现该单位意志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这是刑事案件的基础。

如果没有犯罪事实存在,便无刑事责任可言。但是,只有犯罪事实这还不够,如果这种行为(犯罪事实)在刑法分则中没有被明确规定要承担刑事责任,也不能立案追诉。

与追究自然人刑事责任一样,对单位也必须同时具备立案的两个条件,才能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二.单位犯罪的立案管辖单位犯罪的立案管辖,是指对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法律规定应负刑事责任的...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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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辩护人告知书

谢友林律师


谢友林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接受控告、举报是刑事案件立案材料的来源线索,但控告人、举报人必须忠于事实和法律。不得诬告和错告,如果行为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无中生有地控告他人犯罪,这种诬告的行为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而错告只是行为人认识上的错误而致使所告之事与事实有出入,不追究法律责任。

变更辩护人告知书重新鉴定由哪个机关批准,鉴定结论告知有什么作用?

一.重新鉴定由哪个机关批准办案部门或者侦查人员认为鉴定结论不确切或者有错误,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公安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重新鉴定,应当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二.鉴定结论告知有什么作用一 是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知情权。司法实践中,由于法律未对告知鉴定结论的方式作出详细规定,存在告知时间不及时和告知内容不具体的情况,诸多犯罪嫌疑人、被 害人是在公诉人员审查起诉时,甚至是在庭审示证时才知道鉴定结论,当事人获知鉴定结论的权利难以得到...详细

变更辩护人告知书鉴定能告诉当事人过程吗,鉴定结论应该告知什么人?

一.鉴定能告诉当事人过程吗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被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应当告知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诉讼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