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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滥用职权罪律师 深圳滥用职权罪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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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注于滥用职权罪刑事辩护的深圳辩护狂刑事律师网

  深圳辩护狂刑事律师网曾多次成为涉嫌滥用职权罪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罪轻、无罪等精彩辩护。滥用职权罪的多次刑事辩护经验造就了我们对滥用职权罪案件的敏捷的判断能力、精确的把握诉讼核心、在滥用职权罪涉案证据的攻守驾轻就熟。
  辩护狂认为通常涉及滥用职权罪的刑事诉讼就像一座冰山,只有其中的1/5的诉讼事实在诉讼过程可以被司法机关所认知考证的,余下的4/5则是因为各种司法实践原因而被“隐藏”着的。对未经训练的普通人而言,往往认为这“隐藏”着的4/5的证据、事实在法庭上不足为证,然而,它其实正是整个诉讼中最重要和最有价值部分。总体上来说,真理是相对的,滥用职权罪辩护律师的工作主要是关于揭露那隐藏着诉讼事实,凭借详尽的案前准备、高超的盘询的技巧和史诗般的演讲才能在法庭上取胜。
  
滥用职权罪的刑法条文:
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深圳辩护狂刑事律师网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多次成功的滥用职权罪辩护案例证明了我们执着、扎实的办案能力,当您的家属因涉及了滥用职权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请立即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第一时间给予您最专业的刑事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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