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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首例 女子一次容留3人吸毒被捕

  

  一名在酒吧打工的女子带了两人到自己的暂住地吸毒;稍后,和她一起合租房的朋友也带了一个人回来一起吸毒。近日,这名女子因一次容留3人吸毒,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龙泉驿区检察院批捕;而她的朋友只带了一个人吸毒,不构成犯罪。

  作出这样不同的处理结果,是因为一个实施才半个多月的最新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上月28日联合印发,首次明确“一次容留3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等情形,按容留他人吸毒罪立案。据悉,这是新规定出台后,成都批捕的首个案例。龙检 成都商报记者 王英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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