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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与预防刑事犯罪的对策
一、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近几年来,党中央关于在全国进行集中统一“严打整治斗争”的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对“严打整治斗争”的重要指示在全国务省、市传达后,最高法院先后发出三个《通知》,要求全国各级法院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投入“严打整治斗争”,省高院也先后多次召开各种会议并作出具体部署,各县熓校牱ㄔ阂蚕嘤Τ闪ⅰ把洗蛘治斗争”领导小组,充分刑事审判力量,昼夜奋战,依法从重从快严惩严重危害社会刑事犯罪分子。现在,经过三场的“严打整治斗争”争取了重大胜利,曾经猖獗一时我省的洪某、海某、陈某等几宗重大案件,是一个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以及一些杀人、抢劫等等一批害群之马。受到法律严惩。有的被判刑劳改;有的被判无期徒刑:有的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被打下去了,震慑了犯罪,教育了群众,以往群众乘车怕抢劫和殴打;职工上班怕家里东西被盗,外来投资者怕受到非法侵害和勒索的不正常状况改变了,群众安全感增强了,社会治安的稳定有了明显的好转,充分证实了党中央开展集中统一的“严打整治斗争”是十分正确的,是顺民心的定心丸;为经济大特区的市场经济建设的发展,为改革开放、大特区的经济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提供不可缺少的有利条件。其主要是:
1苯几年,开展了几场“严打整治斗争”取得阶段性重大胜利面前,我们不能因取得重大胜利而冲昏头脑,麻痹大意,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有丝毫松懈。人民法院作为“严打整治斗争”的最后一道环节,责任重大,任务十分艰巨、繁重,正确运用法律,对罪犯的惩罚,关系到党和国家的门面,人民法院形象的根本问题。因此,我们法院要始终把贯彻党中央关于从重从快方针坚持下去,把“严打整治斗争”深入持续、持久地开展下去,严格执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原则,充分体现司法机关《通告》精神的威力。宽严相济,充分发挥法律的震慑与威力两个方面的作用。
2蓖ü这几场“严打整治斗争”,琼山与我省各县熓校犐缁嶂伟仓刃蛩溆辛嗣飨院米,但稳定中还有不稳定的因素,由于国内的、国外的、境外敌对势的、人与人之间关系复杂化等不利因素的影响,新的结伙犯罪势头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形成一种不可忽视的新的恶习势力。而这些新的犯罪集团活动将继续长期存在。从琼山法院近年来新收刑事案件对照,充分说明了这一点。1999年全年新收的一审刑事案件比1998年全年新收的一审刑事案件总数减少了15%。但是,尽管“严打整治斗争”还在不断进行,2000年第一季度新收刑事案总数却比1999年第一季度多收39件,增加60%,又有明显上升的势头。从上升的势头来看,充分说明同刑事犯罪分子作斗争,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任务,不能因为这次“严打整治斗争”取得重大胜利,就认为法院“严打整治斗争”结束了,任务也完成了,可以放松一口气了。党中央关于在全国进行集中统一性的“严打整治斗争”取得了重大突破性胜利,达到了综合治理的预期目的,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我们政法机关在当地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各职能作用,坚决执行了依法“从重从快、一网打尽”的方针,给一大批猖獗一时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罪犯予以沉重打击。如果没有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从重从快惩处,就不可能有这次“严打整治斗争”的重大成果。通过这次全国集中统一“严打整治斗争”的实践证明,党中央提出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和党中央领导的指示精神。是打击严重刑事罪犯的唯一正确方针,因为这个方针适应当前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在全国集中统一严打即将告一段落之后,人民法院还应当毫不动摇地贯彻执行党中央这一方针。那种认为“严打整治斗争”结束了,依法贯彻执行从重从快的方针也可以不执行了或者松一松的观点,也是不正确的。也是与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斗争的思想要求是格格不入的。也是不符合党中央关于“严打整治斗争”的精神要求。
这次“严打整治斗争”取得重大胜利的根本经验一条,就是要求我们政法机关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严打整治斗争”的方针,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以达到维护社会治安的长期稳定。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曾经在一次讲话中指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中为什么要有一条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只有人民内部的民主,没有对破坏分子的专政,社会就不可能保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就不可能把现代化建设搞成功。”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在刑事犯罪分子破坏活动十分猖獗的情况下,任何一个地方,一个地区,一个单位要正确执行改革,开放的政策,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搞好两个精神文明建设,简直是一句空话,一事无成,也是不可能实现这个目标要求的。但是,我们从另一方面来看,各种刑事犯罪分子也绝不会因为人民需要安定团结或者因为在“严打整治斗争”中受到了严重的打击,就销声匿迹不再进行破坏活动。这次“严打整治斗争”只是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动员和支持了群众同犯罪行为作斗争,堵塞了些漏洞,起了预防犯罪的作用,并没有从根本上消灭产生犯罪的条件。目前,一些地方、一些地区、一些损人利己、目无国法、仇恨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分子明知自己的行为危害社会,可能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他们胆大妄为,与国家、与人民对抗,与人民民主专政机关对抗。主要是他们仍然会凭着侥幸心理或报复心理采取各种手段,进行犯罪活动,震惊全省的以海某为首杀人、抢劫等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他们认为天下是他们的天下,谁都管不了他,谁触犯了他,他就对谁过不去,甚至滥杀无辜,在他们持枪公开抢劫得意忘形时、他们万万真的想不到,就这样被我们公安机关干警快速反应,机智勇敢擒获。从我们琼山近几年开展的“严打斗争”情况来看,社会治安确有了明显好转,但违法犯罪活动,尤其是恶性的、突发性的犯罪案件时有发生,2001年第一季度与2000年第一季度发案相比又上升35保福ァL乇鹗巧媲狗缸铮和呕锓缸铩⒎仿舳酒泛鸵恍┖谏缁嵝灾史缸锷比饲澜俚榷裥园讣在某些地区仍时有发生且十分严重。同时还出现了一种人们预料不到的新问题,新的特点、新的情况,这些新的情况,是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不可忽视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新的形势下新型的犯罪集团的主要特点表现
(一)新的结伙犯罪集团案不断增多。出现这种新型的结伙,往往是以一个或几个犯罪分子为核心。他们选择人们不易发现的地方作为固定的地方,形成新的结伙犯罪“窝点”,有组织的、有计划的、有目标地进行犯罪活动,据琼山公安机关提供的材料,仅今年1—6月份,全区就查出故意杀人、公开抢劫,盗窃、涉枪、涉毒犯罪分子等窝点就30多个,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212人,其中已批捕、负案在逃犯就达40多人。他们这些“窝点”都是采取包租旅店或者居民平房来居住,打着做买卖的牌子为掩护频频不断地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仅抢劫、盗窃竞达60多起,抢劫与窃得的人民币达80多万元,严重地威胁着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地危害了社会治安,严重影响了大特区市场经济的顺利进行。
(二)流窜作案的罪犯不断增多。根据琼山法院2000年新收刑事案件121宗193人,已开庭审理与公判的118宗182名罪犯中,流窜作案的罪犯就占法院所审判的刑事案件37.6%,其中这些流窜作案的罪犯有的是劳改、劳改脱逃犯,有的外省刑满释放人员,有的是外省负案在逃犯,有的是本地带有劣迹违法犯罪人员,他们三五成群,一哄而来在光天化日之下进行抢劫,杀人,打架斗殴、盗窃、贩运伪造国家货币等犯罪活动达121宗193人,比1999年查获的犯罪案件相比上升48.3%,他们手段极为恶劣、残忍,无恶不作。如在2000年“严打整治斗争”中,抢劫罪犯陈先贤、陈振偕、于一九九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上午预谋后,两人在府城东拦骗吴某某将其四肢反绑,将其摩托车熂壑担罚埃埃霸牽走,出卖得款人民币1700元。原琼山市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陈先贤、陈振偕有期徒刑各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各三年。因此,党中央作出关于在全国集中统一的严守丁斗争的英明决策是正确的,是符合我国的国情的,也是人民的呼吁,社会发展的需要,只有坚持不懈地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才能维护与促进经济的发展。
(三)贩毒、吸毒、嫖娼卖淫、赌博等五十年代至六十年代曾经消失了的社会丑恶现象,如今又死灰复燃,有的地方更为突出、更为严重。根据琼山公安机关今年1—6月抓获贩毒9宗16人,吸毒分子248人。吸毒、赌博是引起杀人、抢劫、盗窃、敲诈勒索等犯罪案件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之一。从琼山法院已公开审判的罪犯中来看,他们占今年新刑案的32.5%,如灵山镇某村无业人员陈某某,因吸毒成瘾,竟将自己父母辛苦劳动赚来的钱和因政府征用上地分得上地款10万多元全拿去吸毒,最后走上抢劫犯罪的道路。又如前来海南打民工的福建省惠安县的被告人陈顺清,好吃懒怠,为了赌博,陈犯竟乘四周无人之际,抱起自己打工内部包工头潘某年仅四岁的幼儿带往海口进行威胁勒索,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原琼山市法院以被告人陈顺清犯绑架勒索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2000元;引诱、容留、强迫女性卖淫案件时有发生.根据琼山政法机关开展“扫黄”活动中,抓获一名犯罪分子竟以开个体饮食店,采用引诱和卑鄙、恶劣的手段,勾引男流氓到店里嫖娼,并逼良妇为娼,严重地污染社会风气,严重干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不得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当前刑事犯罪分子的活动猖獗是一种客观事实,问题在于我们如何对待这一事实和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犯罪的发生。历史的事实一再告诉我们,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和麻痹,如果放松警惕,犯罪发生后不能及时破获或揭露,罪犯得不到应得的法律制裁,犯了罪可以逍遥法外或者还有利可图,犯罪活动就会越来越重,越来越猖獗。相反,我们随时冷静地分析社会治安形势,查找薄弱环节,在“准”字上狠下功夫,在“严”字上做文章,全力以赴,严密部署,明确重点,精心组织,深入持久地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把“严打整治斗争”工作做好,一切犯罪分子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犯罪案件就可能减少,犯罪就可能受到抑制,就可以减少和预防一切犯罪案件的发生,同时也促进了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推动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将起到社会的积极效应。
三、如何预防犯罪案件发生与对策
1鄙钊肟展“四五”普法和形势教育。党中央作出在全体公民中深入开展第四个普及法律常识教育是一项艰巨、长期的任务。各级党组必须把普及法律常识教育等有机结合起来,把“保一方平安”当作严肃的政治责任,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法律教育,提高广大公民守法意识。从我们琼山法院判处的罪犯人员中了解到,他们这些罪犯对当前形势认识不清,法制观念淡薄,对党的方针政策做错误的的结论,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所以必须认真地加强对犯人,开展形势教育,法制教育和思想教育,同时要充分利用党的政策法律和“通告”精神,大力开展狱内政治功势,使罪犯对自己所犯罪的严重性、危害性有足够认识,大胆检举同案人,铲除犯罪余渣。促使他们悔过自新,尤其是对那些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罪犯,大胆依法予以减刑、从轻处罚。对个别故意违反监规狱纪,抗拒改造的狱霸要予以坚决打击,维护监狱正常秩序。我们要注意从犯罪现象的深层中发现问题,力争从根本消除治安隐患,促进社会安定。
2蔽犯人创造就业条件和妥善安置,以预防犯罪发生根本因素之一。为了使接受改造的犯刑满出狱后能得到妥善安置,劳改管理部门除了平时加强对犯人进行文化、各种技术教育外,尤其是那些即将刑满的罪犯要集中加强职业技术培训,使每一个犯人掌握一至二门技术,为其出狱就业或谋生创造良好的条件。同时要及时早向犯人所在地区或单位介绍其在狱中的改造表现和技术专长,以便做好继续帮教和安置就业工作。
3比面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促进社会稳定。党中央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抓,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社会治安好坏实行“一票否决”。促进全党、全省人民都来关心和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级抓一级,群防群治形成网络,对于各级党组织、各单位的领导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治安抓得较好单位给予表扬、奖励,有重大贡献的主要领导大胆提拔使用;对于领导不过问治安或抓得不力,出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王作较差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主要领导者实行降职或免职。只有这样,才能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4比嗣穹ㄔ涸诩岢帧把洗蛘治斗争”方针的同时,还要结合各项审判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首先,抓好运用法律手段疏导调节经济关系,下大力气抓好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其次,切实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通过少年法庭审理未成年刑事案件,使审理寓教于审,惩办结合之中,通过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内容、多样化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教育,把整个教育贯穿于诉讼活动全过程;同时要广泛地运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各种新闻宣传工具进行宣传“严打整治斗争”,使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新闻媒介宣传教育,从中受到活生生的法制教育,更好地发挥人民法院保护人民,惩罚犯罪,服务四化的职能作用。把预防犯罪作为治安工作长期的奋斗目标,使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起来安心、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