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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毒品罪能不能取保候审保释?广州非法持

业务描述

电话:159 157 21415赵律师

QQ:132 646 7356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4号东环大厦11层1101、1108室

赵闯律师,高级律师,律师协会会员。从事法律工作20余年。为客户提供公司、房产、合同、刑事、商事、离婚、继承、股权等全方位综合法律服务。

专门从事刑事辩护业务,为涉嫌犯罪案件当事人提供专业的全程服务:案件的立案、侦查、起诉、一审、二审、执行、死刑复核、审判监督等各个阶段的法律帮助、代理和辩护,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各项诉讼权利。

(一) 职务犯罪预防培训及咨询

  1、接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个人的聘请,就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可能涉及的犯罪罪名进行讲解;

  2、针对个案解答罪名及诉讼程序的咨询。

(二) 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1、会见犯罪嫌疑人;

  2、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

  3、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4、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5、代理申诉和控告。

(三) 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2、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3、调查和收集案件的有关证证据材料;

  4、向检察机关提出辩护意见、代理意见或申诉意见;

  5、向人民检察院反映意见。

(四) 担任公诉案件一审辩护人

  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

  2、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3、调查和收集证据;

  4、出庭准备;

  5、参加法庭审理全过程,发表辩护意见;

  6、休庭后工作。

(五)担任公诉案件二审辩护人

  1、了解研究一审判决情况;

  2、协助被告人或代其书写上诉状;

  3、阅卷、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

  4、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5、发现收集新的证据;

  6、出庭准备;

  7、参加法庭调查;

  8、参加法庭辩论;

  9、二审案件不开庭的,向法院提交新的证据和书面代理意见。

(六) 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七) 担任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

  1、代理自诉案件自诉人指控被告人犯罪行为;

  2、代理受害人举报、控告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

(八)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1、担任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2、担任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九)在死刑复核、审判监督、执行阶段代理当事人提出申诉意见。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列表网广州法律咨询栏目上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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