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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图)
涉嫌具体实施砍伐广深高速绿化树的嫌疑人李××被带回深圳。深圳晚报记者 黄明钢 摄
深圳晚报讯 (记者 黄明钢 通讯员 廖齐梅 崔嵩)市城管局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涉嫌在广深高速公路福田至机场段滥伐林木的嫌疑人目前已经查清(见本报5月24日《1300多棵树遮挡广告牌被斩首》),5名嫌疑人已经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另有一人在逃。
据市森林公安有关负责人介绍,2012年5月23日,市绿化管理处(市绿委办)在广深高速公路福田出入口至机场段发现,一些立柱广告牌下有树木被过度修剪和砍伐,随即向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报案。森林公安分局当即会同我市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勘察。经查,案发现场位于广深高速公路福田检查站至机场段左右两侧防护景观林带,共有23块广告牌下及附近的树木遭到不同程度的毁坏,其中19块广告牌下及周边约1300多棵树木损毁较为严重,部分树木被齐根砍伐,被毁坏的树木主要有马占相思、凤凰木、红花紫荆、桉树等树种。后经有关部门认定,现场遗留活立木2.6米以下木材材积共约123.375立方米;已砍伐的树木(枝上部分)材积37.0立方米。
接到报案后,森林公安分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专案组并依据现场初步勘查情况,于5月25日立滥伐林木案进行侦查。
截止6月5日,森林公安分局查明,广深高速公路福田出入口至机场两侧广告牌管理运营权归属于广东新路广告有限公司。2012年初,该路段广告发布商陆续向新路公司反映广告牌被高速公路两侧绿化防护林带树木遮挡,影响发布效果。李××得知后联系了新路公司,要求承包该项工程。由于李××不具有承担该施工项目业务的资质,于2012年4月18日开始挂靠绿之春公司,以绿之春公司的名义与新路公司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2012年4月23日,再与绿之春公司签订了名为《广深高速深圳段修剪遮挡广告牌树木工程施工合同》的分包合同。新路公司业务开发部副经理黄××与李××联系接洽,李××委派其子李x清具体负责施工。
该项目于5月2日进场开工,新路公司为把控施工质量和标准,派出了工作人员吴××和黄××进行现场指导。经查,新路广告公司已经先后于4月28日和5月18日分两次支付给绿之春公司工程款,共计34.668万元,约占合同价的90%(合同价为38.52万元)。
截止6月5日,森林公安分局已先后对涉嫌滥伐林木罪的新路公司黄××、庞××、陈××等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对涉嫌滥伐林木罪的绿之春公司法人代表李××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对涉嫌滥伐林木罪具体实施工程的李××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其子李×清在逃。
目前,森林分局正对此案展开进一步的审查。下一步,将加大侦查和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尽快移交检察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的法律责任。广深高速被破坏的绿化树木将进行补植改造,恢复林相景观。
【滥伐林木罪】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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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森林法》第三十九条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解释:滥伐林木“数量较大”的起点为滥伐林木10~20立方米,或幼树500~1000株。
砍伐迁移修剪树木 须办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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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晚报讯 (记者 黄明钢 通讯员 廖齐梅 崔嵩)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该局将以广深高速公路的砍伐林木案件为镜,采用各种形式开展爱护森林、爱护树木、保护环境的宣传活动,提高市民爱护绿化意识;同时,他提醒,任何企业和个人未经绿化行政部门批准不得砍伐、随意迁移、修剪城市树木。
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将组织市、区、街三级部门级一对全市公路、市政道路广告牌周边的绿化树木进行检查,加强广告牌周边绿化景观的保护;充分利用公路路政管理机构的技术资源和优势,建立跨部门协调沟通和联动机制,运用巡查与监控相结合的手段,加强绿化监督;进一步理顺管理关系,明确市区事权和职责,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原则,实行无缝衔接,防止出现监管不到位等被动局面;
结合目前全市正在实施的生态景观林带工程建设,对已破坏的护路林,进行补植改造,恢复林相景观,并营造多树种、多色彩、多层次、多功能、多效益的森林生态景观林带,在年底前完成。
这位负责人说,市城管局将加强舆论宣传的力度,通过媒体、并采用各种形式开展爱护森林、爱护树木、保护环境的宣传活动,提高市民爱护绿化、保护环境的意识。他提醒:任何企业和个人未经绿化行政部门批准不得砍伐、随意迁移、修剪城市树木,砍伐、迁移、修剪树木必须依法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市城管局的举报电话为:12319,欢迎市民对破坏绿化和损坏树木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投诉,并借助媒体的宣传和曝光,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城市绿化的行为。
作者:黄明钢 廖齐梅 崔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