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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首次以非法经营罪惩治非法经营客运团伙



我省首次以非法经营罪惩治非法经营客运团伙

发布时间 :  2013-12-26 23:12      来源:中国吉林网

 

本网讯(李乃龙记者周宏)11月25日,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对一非法经营出租车客运团伙作出判决。这是我省开展打击非法营运“黑车”行动以来,第一例“黑车”车主及司机因非法经营而被判刑的案件。

据悉,犯罪嫌疑人魏某、张某于2012年4月出资购买了11辆轿车,专门从事辽源至东辽县政府所在地白泉镇的拼车跑线生意,其中6辆车无营运手续,5辆车有东辽县出租车营运手续。他们公然在辽源信息港网站上发布招聘驾驶员公告,共招聘驾驶员18人,从事非法营运、异地营运。2013年4月8日,经辽源市检察院批准,魏某、张某被依法逮捕。

运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这是自2011年全省交通、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以来查处的最有典型性的重大交通运输违法案件。今后,各部门将进一步完善打击非法营运联勤联动执法制度,建立违法信息共享制度,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凡发现的违法经营问题,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使违法经营行为得到及时查处。

 

[责任编辑 :  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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