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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对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
4、对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充分的;
5、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继续侦查和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复议、复核的;
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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