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当前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刑法罪名 > 滥用职权罪 >

王立军案的量刑分析

                                               王立军案的量刑分析

1.     徇私枉法罪:量刑起点:

调节:

确定宣告刑:7年有期徒刑。

2.     叛逃罪:量刑起点:

调节:

确定宣告刑:3年有期徒刑(同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3.     滥用职权罪:量刑起点:

调节:

确定宣告刑:六个月有期徒刑。

4.     受贿罪:量刑起点:

调节:】;

确定宣告刑:9年有期徒刑。

数罪刑期合计: 决定执行:15年有期徒刑(同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根据以上测算,法院对王立军案的判决量刑基本适宜,存疑之处是滥用职权罪的量刑,比照《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对量刑幅度相似的、数额较大的盗窃罪量刑起点的确定精神,滥用职权罪的量刑起点似应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从高确定为六个月有期徒刑,则基准刑似应在一年有期徒刑至两年有期徒刑幅度内,进行量刑调节后,宣告刑似应在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六个月之间。现宣告刑为两年,则其基准刑似定为本罪本量刑幅度最高刑——有期徒刑三年,如果如此,则偏重。当然,如果从数罪并罚后的实际执行刑期来看,则偏差的幅度并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