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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未遂判刑
什么是贪污罪,贪污罪如何界定,判几年?
挪用公款罪怎么判?
一、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
贪污未遂判刑
谢友林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在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企业、股份制公司、企业中,中方和国有资产大都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其财产仍可视为公共财产,即使不占主导地位和控股地位,其中一部分财产仍属公共财产,因此,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吞上述公司、企业的财物,也属于贪污罪。
贪污未遂判刑贪污罪判缓刑的条件,贪污犯罪缓刑的标准
一、贪污罪判缓刑的条件:自首、坦白、重大立功,这些都是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条件。二、贪污犯罪缓刑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依法正确适用缓刑》的若干规定(一)、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数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情节较轻,能主动坦白,积极退赃,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适用缓刑。
(二)、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一万元以上,除具有投案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等法定减轻情节的之外,一般不适用缓刑。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数额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适用刑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减轻处罚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量刑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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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未遂判刑共同贪污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区别,公款私存是贪污吗?
一、共同贪污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区别共同贪污是指单位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擅自将国有财产分给个人或有关人员,而不是按照统一的分配方案公开分给本单位所有职工,少数人中饱私囊,将公共财产共同占为己有的行为。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单位负责人或有关责任人集体商议决定以各种名目将国有资产在本单位范围内公开集体私分给所有职工。两者之间犯罪主体不同,共同贪污的主体是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自然人,是单位内部少数人员之间共同决策,将公共财物共同占为己有。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主体则是单位,由单位决策机构集体研究决定的,单位全体人员都能得到利益。其次,两者之间犯罪客体不同,前者的犯罪客体是公共财产,既包括国有资产,也包括非国有...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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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受贿罪辩护律师
谢友林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玩忽职守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错综复杂,有直接原因,也有间接原因;有主要原因,也有次要原因;有领导者的责任,也有直接责任人员的过失行为。只有在认定玩忽职守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才能构成玩忽职守罪,否则不构成玩忽职守罪。
贪污受贿罪辩护律师什么是贪污罪,贪污罪的数额是多少,贪污要判多少年?
一、什么是贪污罪?所谓贪污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根据定义,我们可以具体分析这个罪名的构成要件,贪污罪的客体是国家的公共财物所有权以及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但是,并非所有人都能构成贪污罪,因为贪污罪有主体上的限制,贪污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什么是国家工作人员呢?根据我国《刑法》第93条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指的是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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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受贿罪辩护律师什么是共同贪污犯罪,共同贪污犯罪如何认定?
共同贪污犯罪有以下特点:1、贪污行为人必须是两个人(含二人)以上;2、行为人共同实施了非法占有公共 (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3、行为人之间具有共同贪污的故意;4、各共同贪污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彼此联系,互为条件;5、共同贪污行为造成了总和犯罪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