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当前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刑法罪名 > 抢劫罪 >

刑事诉讼法抢劫罪


如何理解盗窃数额较大,立案标准是什么?

什么叫抢夺罪?

一、什么叫抢夺罪(一)抢夺罪的概念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二)抢夺罪的构成特征...

刑事诉讼法抢劫罪

谢友林律师


谢友林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由于抢劫罪是一种侵犯财产的严重犯罪,所以法律上对抢劫财物的数额、情节没有作出限定。使得很多朋友以为只要是抢,都是抢劫罪,实则不然。在认定抢劫罪时必须要考虑抢劫的数额、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实践中,对于强索少量财物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以抢劫罪论处。

刑事诉讼法抢劫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规名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颁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发文字号】 法释[1998]23号【颁布时间】 1998-09-02【实施时间】 1998-09-08【效力属性】 有效【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1998年6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8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8年9月8日起施行。

一九九八年九月二日为正确理解和适用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现结合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对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若干具体问题解释如下:一、管辖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详细

刑事诉讼法抢劫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

【法规名称】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颁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发文字号】 主席令第55号【颁布时间】2012-03-14【实施时间】2013-01-01【效力属性】未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五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2年3月1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2012年3月1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详细

更多关于 刑事诉讼法抢劫罪 的内容,请查看:抢劫与抢夺 频道

抢劫罪犯罪未遂辩护词

谢友林律师


谢友林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违法所得的财物和违禁品,是否可以成为侵犯财产罪的对象?例如,抢劫或者盗窃赃物、赌资等,是否构成抢劫罪?回答是肯定的。因为,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且违法所得的财物应没收归公或发还被害人。这些行为的本质仍是对合法财产所有权的侵犯,是符合犯罪的本质特征的。

抢劫罪犯罪未遂辩护词什么是犯罪未遂,什么是强奸未遂,能判几年?

一、什么是犯罪未遂(一)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未遂包括两种类型:1、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的介入,导致行为人不敢或不能把行为实行终了,以致犯罪没有得逞。

2、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能犯未遂是指根据犯罪时的主客观情况,犯罪行为本来有可能得逞,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罪没有得逞。

...详细

抢劫罪犯罪未遂辩护词什么是犯罪未遂,强奸未遂如何认定,怎么判?

一、什么是犯罪未遂(一)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未遂包括两种类型:1、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