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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立案监察


什么是被告自行辩护,与律师辩护有何不同?

刑事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

刑事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包括什么,有什么特殊之处?请看下文分析。人民法院对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必须根据立案的条件进行审查...

检察院立案监察

谢友林律师


谢友林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侦查中的羁押期限,是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能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内计算。一般情况下,侦查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间内侦查终结案件。

检察院立案监察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能否见律师,律师可做哪些事情?

一、 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能否会见律师?刑事案件立案后,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为了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这项权利,侦查人员在讯问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律师。但应当指出的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那么,到底哪些案件属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呢?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是指案情或者案件性质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也就是说,案件本身的客观情况、犯罪涉及的有关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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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立案监察什么是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退回补充侦查最多有几次?

一、什么是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

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从新打回公安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二、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最多有几次?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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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是公安局立案还是检察院

谢友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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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接受控告、举报是刑事案件立案材料的来源线索,但控告人、举报人必须忠于事实和法律。不得诬告和错告,如果行为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无中生有地控告他人犯罪,这种诬告的行为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而错告只是行为人认识上的错误而致使所告之事与事实有出入,不追究法律责任。

强奸罪是公安局立案还是检察院公安局不立案怎么办,检察院对公安局不立案有措施吗?

公安局不立案怎么办,检察院对公安局不立案有办法吗?请看下文。受害人可以通过检察立案监督的途径达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1997年1月1日起实施的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首次明确将立案监督与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事判决、裁定监督和执行监督并列,作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的重要职责之一。

所谓立案监督,就是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的,对刑事案件立案实行诉讼监督的法律监督方式。通过立案监督,可以保障法律能够得到及时、统一、正确实施,依法纠正和防止公安机关有案不立或者以罚代刑的现象,使犯罪分子受到刑事追究,从而促进司法公正,维护法律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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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是公安局立案还是检察院刑事立案监督的法律根据,公安局不立案怎么办?

一.刑事立案监督的法律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 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 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