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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司法局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

自2013年1月1日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兰州市司法局与公、检、法探讨工作衔接机制、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积极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迈上了新台阶。截止今年8月底仅市法律援助中心就受理和接受刑事援助指派案件413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7%。

规范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程序。一是规范刑事侦查、审查起诉、法院审判等阶段法律援助工作的流程和责任,明确法律援助机构、律师和办案机关的有关职责,统一法律援助工作涉及的法律格式文书,明确法律援助机构对侦查阶段法律援助案件的管辖权限。二是研究新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新要求,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做法,形成工作机制,提出具体应对措施,积极做好扩大刑事法律援助范围的应对工作。三是规范业务档案立卷归档,明确立卷内容、保管期限等,对刑事法律援助案卷归档提出明确要求,严格档案归档。

提高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为充分调动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积极性,确保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兰州市司法局多方协调,主动争取,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即从2013年元月1日起在本地区办理的刑事案件补贴标准每件提升200元;另外,还根据办案区间及案情的不同,制定了补贴标准动态调节机制,进一步规范了法律援助案件补贴的发放。

建立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制度。积极适应近年来刑事司法改革发展形势,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后指派经验丰富、政治业务素质好、有办理相关案件特长的律师参加刑事指定辩护;援助案件办理完结后,征求案件办理部门、受援人等相关人员的意见,对承办人员的工作进行满意度评定,以期对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全面提升办案质量,切实做到应援优援。

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协作工作机制。为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要求,积极研究建立与公检法机关的协调配合机制,今年初与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兰州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协作配合的意见》,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打好基础。鉴于转交申请案件数量少的现状以及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建议公检法机关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被害人有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并及时代为转交申请。同时,还与公检法机关就律师办案质量监督、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以及未成年人案件中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等问题达成初步共识。

提升刑事法律援助业务水平。一是组建专业化法律援助队伍。市法律援助中心遴选具有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经验丰富的律师,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业务专业律师团队,专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确保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二是完善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传帮带机制。不定期组织法律援助律师,研讨疑难复杂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实行新老律师搭配办案、法律援助机构律师和社会律师搭配办案模式,加大刑事法律援助理论研究力度,鼓励法律援助机构律师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积极研究法律援助理论前沿问题,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三是定期组织优秀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向刑事诉讼方面的专家、兄弟省市交流探讨,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掌握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要点、方法、措施,不断提高法律援助人员业务水平和群众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