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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后侦查期限,取保候审的期限

取保候审后侦查期限,取保候审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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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汽车借给我弟弟被我弟弟债务人非法私自扣押了怎么办

情况说明

2009年2月26号,我把本田雅阁(车牌号为苏GL6888)轿车借给我弟弟马士兵去了新浦与陈根建谈转贷款事情,当晚九点陈根建指派刘兵将马士兵控制一夜直到27号上午9点多,因为马士兵是去解决事情的,也怕陈根建叫人打他,就忍了。

2月27号下午三点,因办理贷款手续的办事人员中午酒喝多了而未办成。而后陈根建以有点事情要用车,晚上还车为名向马士兵借轿车,马士兵相信了他,并告诉陈根建:“这是我哥的车子,他明天下午要用车,你不能耽误他用车。”陈根建答应晚上归还轿车。

2月28号上午,陈根建妻子杨和燕打电话给马士兵说:“车被陈根建扣了,你不到银行签字,车不给了。”马士兵说,我已经接到执行庭的电话,你的律师已经在2月26号申请执行我的房产,并且告诉我下星期1就接到民事裁定书,你们不去法院撤诉,又要我到银行签字转贷款180万,何况你转贷款有假手续,到时间追究起来可是金融诈骗,我不会签字的,如果我签字了,我不就是欠你300多万了吗?你们这么做是在犯法,杨和燕说他不知道,这都是陈根建做的,马士兵立即打电话给我,说明了情况。

当时我打陈根建电话就是关机,打杨和燕电话她说联系不上陈根建,我说你们这么做是犯法的,我要报警,杨和燕说大哥我知道汽车是你的,你不要报警,我现在向你借,我明天去南京谈工程,借你汽车用一下,3月2号星期一,我把汽车还给你,我说那行!

3月2号星期一,我打电话给杨和燕要汽车,杨和燕说在陈根建面前,联系不上,如果马士兵不到银行签字,汽车就不给。下午1点多我接到陈根建电话,说汽车被他卖了,你弟弟欠我钱,你做哥哥的应该拿你汽车来还,于是我便于3月3号到案发地,连云港市新浦区新南派出所报警,公安机关指令杨和燕告诉陈根建将车送到派出所处理,他们拒不配合,至今未将车子送到派出所并四处躲藏。

马士兵与陈根建虽有经济纠纷,但已经受到法院的判决,将房产抵押给陈根建,抵押给陈根建的房产证,土地证全部是营业的,面积有400平方,现在马士兵的房子正在开旅店,手续齐全,其价值已经高出欠款,不能以马士兵欠钱为借口而不追究陈根建的犯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 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

首先汽车不是马士兵的,其次陈根建也没有权利私自扣押别人财产的权利再次陈根建于2月27号下午3点多,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欺骗了马士兵,使马士兵自愿将其哥哥的轿车交给他,陈根建已借用作为幌子,虚构有事情要用汽车,以占有为目的,经我跟我弟弟马士兵多次索要均找借口拒不退还,公安机关指令其退还或者交到派出所处理。也拒之不理并四处躲藏,骗取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涉嫌诈骗,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拾六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杨和燕于2月28日向我借用汽车,3月2号星期一还车的协议,经我多次索要找借口拒不退还,以占有为目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拾条之规定构成侵占罪,已涉嫌侵占罪,应依法予以惩治。

陈根建于3月24日下午4点多,被我抓到,报了警到新南派出所后,施小永副所长以马士兵欠钱为借口,不追求陈根建的犯法行为,因为陈根建亲口说过把车子卖了,所以我要求见到车子,因为我经常去他家找汽车,案发至今,汽车下落不明,但施小永副所长不履行他的职责,陈根建被送到路南派出所,因为去年打人,犯轻伤害罪,3月25号下午花4万保释,路南派出所出警车警察到被害人家协调,可以看出有不一般的关系,路南派出所要把陈根建送新南派出所,施小永根本就不查我汽车下落,就把陈根建放了,我恳求要看到汽车,毕竟汽车是公安管的,不是普通财物,施小永说找来给你要走怎么办,你说这叫什么理,后来我听对方的人告诉我消息,说陈根建的大哥的一个战友在路南派出所做领导人,找了关系,其中就说找到施小永副所长,所以我要求新南派出所出具不立案通知书给我,我要上告,施小永副所长以请示过分局为借口不给不立案通知书也不给立案通知书,并且在我报警至今,还多次叫我抢法院马士兵判决给陈根建的房产,做为一个国家执法人员,授意报案人做犯法的事在先,不作为在后,请问这样做对得起他头上的国徽吗?公安机关是维持社会安定的机关,试问这样的处理结果是否秉公执法?让我们公民还有在法律目前人人平等的安全感吗?

我要求新南派出所给我不立案通知书或者立案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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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阶段发生这种事情怎么办

各位律师:

我们因追讨公司欠款,采取如下的措施:让公司老板和第三方公司签定担保书(如下);

担保书:某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及保险一事经与某某协商达成一致,内容如下:

一、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及保险如下:(略)

二、员工已提出劳动仲裁申请,某某公司承诺于劳动仲裁判决书判决付款日期全额按仲裁结果支付员工工资及保险。

三、某某第三方公司作为第三方自愿将某车抵押担保给员工。

四、到劳动仲裁判决书付款日期,如某公司未能按规定支付款项,第三方公司承诺在当日支付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承担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