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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人民法院新媒体的功能定位

  编者按:

  5月4日,在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纪念五四青年节座谈会上,周强院长勉励全国广大青年法官敢于担当,勇挑重担,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在讲话中,他多次脱稿提到,要着力提升新媒体时代的社会沟通能力,为人民法院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去年以来,在最高人民法院大力推动下,全国各级法院的新媒体运用能力有了量的飞跃,司法公信有了大幅提升。但仍有部分法院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传播规律把握不准,仍有相当数量的法院领导没有把“上网冲浪”作为获取资讯、沟通民意的工作常态。为落实周强院长指示,编辑部特约请最高人民法院青联相关人员撰写此文,以期提高广大法官对新媒体、大数据时代特征的认识,推动各级法院在新媒体运用上实现质的跃升。

  近年来,人民法院通过开通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试图在新媒体领域把握舆论引导主动权。但由于新媒体有着不同于传统媒体的特性,人民法院必须摒弃传统思维,根据新媒体特点进行准确的功能定位,才能取得预期的成效。

  一、现状:人民法院的新媒体建设进展与问题

  法院新媒体建设起步不算早,但发展很快:

  一是高层重视。不久前召开的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创新改进网上宣传,运用网络传播规律,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好网上舆论引导的时、度、效,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多次强调政法机关要着力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极为重视新媒体建设,要求各级法院主要领导把法院网站、微博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亲自关心和过问。

  二是发展迅速。在最高人民法院推动下,2013年,全国法院官方微博新增660多个,超过前两年总和,总数达到1120个。2013年,人民法院报官方微博和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先后开通,“全国法院微博发布厅”亮相新浪,从最高人民法院到全国31个高级法院官微全部到位,这是新浪第一家架构如此完整的微博发布厅。2013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又在腾讯开通微信,最高人民法院网入驻搜狐新闻客户端。

  三是关注度高。截至5月5日,人民法院报官方微博粉丝量已达126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粉丝量超过492万。借助热点案件“吸睛”效应,部分法院的新媒体成为社会关注焦点。如随着薄熙来案件开审,@济南中院新浪微博开通后粉丝量很快达数十万。

  人民法院新媒体建设成效显著,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传播内容多是“新瓶装旧酒”。发布的内容很多是对传统媒体内容的粘贴、复制。二是传播手法难脱官气。虽然也在尽力适应网民阅读习惯,但终究难以避免居高临下的单向灌输。在发生舆情事件时,也往往不是去正面引导、担责,而是刺激反应式的“灭火”。三是传播效果尚不理想。据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统计,目前在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四个系统开设的实名认证微博中,“空壳微博”账号共计3853个,占政法微博总数的10.27%。法院微博的空壳比例,应该与此不相上下。一些活跃度较高的微博,也往往是重视粉丝量增长,而较少关注实际传播效果。

  上述问题的存在会透支公众对法院新媒体的关注热情,不仅使法院新媒体逐步失去吸引力和关注度,也使这一司法公开重要平台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思路:把握新媒体特点,化解舆情困境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统计,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我国网民数量为6.18亿,手机网民数量为5亿。手机网民的庞大规模为新媒体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与微博、微信相比,若干年前还被视为新兴舆论阵地的主流媒体新闻网站在信息传播格局中的地位已相对逊色。来自《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2013)》的数据显示,2012年下半年微博的受访问时长为15亿小时,主流媒体网站则只有7.2亿小时。

  新媒体迅速扩张,与其自身的传播特点密不可分:一是即时性。得益于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以往的“人随网走”已变为“网随人走”,实现了信息随时随地传播。二是互动性。通过跟帖、评论,信息受众可以随时表达意见,并将意见广泛传播。三是碎片化。受限于移动终端的屏幕尺寸,新媒体传播的信息相对短小,但正是这种短小使得信息的冗余度降低,信息更为明确、更易于传播。四是覆盖广。手机网民的庞大规模使得新媒体的覆盖面远远超过传统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