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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则徐:用限制死刑论取代废除死刑论

  ——评贾宇最近言论

 

  贾宇,1963年生,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多种职务。日前,贾宇先生就死刑争议问题接受了《华商报》记者采访。贾宇先生是中国大陆主张废除死刑的主要人物之一,他自己说是“我和一些学者十年以前,就呼吁将来要废除死刑”,显然是把自己当作废除死刑论的最早提出者之一的。既然如此,那么,贾宇先生就废除死刑的想法或观点也就有着一定代表性,故此,给予评论也就有着意义。本文非对着贾宇先生个人,而是对着贾宇先生们,贾宇先生只是贾宇先生们的一个范本。

 

  贾宇先生说:“公众对死刑的关注,在我看来,主要不是对具体案件怎样判处的关注,而是一些社会情绪通过这样一些事件(指药家鑫案、夏俊峰案、李昌奎案等案件——顾则徐注)表现出来。”因记者进行提问的设定前提是“在一片‘喊杀’的声浪之外,我们也需要倾听一种理性的声音”,因此,可以认为贾宇先生的回答是将主张废除死刑者视作是理性分子,而“喊杀”者是情绪分子。贾宇先生是盖错了帽子,恰恰相反,在这些具体案例的公众舆论中,废除死刑论者根本无法进行具体的法条、案例论证,基本属于情绪性的观点先行者,“喊杀”者对于非专业者来说虽然情绪为主,但专业者却是进行着法条、案例论证,是理性主义者。贾宇先生将理性归为废除死刑论者独占,不过是闭着眼睛说瞎话,试图将自己所站队的一派占据说理高点,然后给反对废除死刑论者栽上个不说理“罪名”。其实,仅仅就主张废除死刑来说,贾宇先生这样一个理性独占,恰是犯了最根本的错误。死刑废除之主张的根本理由是人道主义,而人道主义并不是一种理性原则,而是一种情操,其内在核心是不证自明的、由人类应当自然予以选择的自为价值。也就是说,废除死刑论的逻辑原点恰恰不是理性主义,而是人类价值的选择。如果废除死刑论者试图独占理性,就恰恰将自己最根本的依据给抛弃了。废除死刑论者无法进行完整的理性自证,而应该主要进行价值辩论,在操作环节才可以采用理性手段。当然,记者偏见式的提问也是“误导”了贾宇先生,“声浪”不“声浪”并不意味着就是理性不理性,判断理性不理性的标准并不在于“声浪”,而在于言论的内容及其内涵的逻辑方式,“声浪”高可以是理性的,“声浪”低可能是非理性的。

 

  贾宇先生说:“对死刑存废争议的过程,也是人类文明不断进步的过程。”“从全世界范围来说,死刑制度在一步步走向消亡。以欧洲而言,已全部废除死刑。”从其整体的叙述来说,他把死刑的废除当作了人类文明进步的必然结果和标志。其思维方式不过就是以文明进化论为基础的直线型演绎。但是,这是大可商榷的。人类文明的演变是否就是进化的?进化论的内在灵魂是目的论,由理性为人类设定某个终极的目标,然后进行人为的“进步”。这种观念导致了人类有史以来的两个最大灾难:法西斯主义运动和激进的共产主义运动。其思维的谬误所在,乃是忘记了人类历史的自然性,在操作上则是把某种自以为是的终极目标作为眼前目标去计划和实行。死刑的废除是一种人道主义理想,但是否就是整个人类的发展目标?是否就是必然和必须予以计划和实施的社会发展目标?归根结底,还是要符合于人类的自然史,不同的社会要根据实际去平和地努力。这种自然性的实现,必须要依据于全社会对“杀人”接受了人道主义价值观:一方面,“杀人犯”有对生命的灵魂反省;另一方面,全社会有着生命高于一切的普遍的价值观。在一个没有信仰的社会,“杀人犯”不会或基本不会有对生命的灵魂反省,他们或者只考虑自己生命的现世存在利益,或者考虑的是一个够本、两个赚一利益。当一个社会的价值观流行功利主义,认为高于生命的价值还有更多,比如所谓的国家利益、国家财产、个人财富等时,如果取消死刑,恰恰只会导致灾难,因为生命在这些功利价值面前只有现实的不平等,结果是“更有价值”的生命获取了滥杀“低价值”生命的安全利益。贾宇先生大概没有注意到,废除了死刑的欧洲有着普遍的宗教信仰,而今天的中国大陆却是个无神论主宰的社会;民主的欧洲不存在国家和资本至上原则,而有着生命至上的普遍价值,而今天的中国大陆则仍然流行着要求公民必须为某种功利去“牺牲”的原则和道德观。当然,贾宇先生更不会分辨清楚,正是由于这样两个方面价值,在其社会的现实状态上,一定会是“国情主义”的,即使一个国家的社会在整体上达到了,也还涉及到与人口相关的复杂性。欧洲的现代性并不高于美国,但美国并没有取消死刑。一个国家的人口越多,则相应的社会价值观越庞杂,死刑就越不能轻易取消。在所有人口上亿的国家,取消死刑都不得不要极其慎重。中国大陆不仅在世界上人口最多,而且社会、经济的发展极其不平衡,试图冒进取消死刑恰恰不是人道主义的,而是一种人道主义幼稚病,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大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