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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课程 刑事诉讼法学
课程概况
刑事诉讼法学课程简介
刑事诉讼法学是法学专业的14门主干课程之一,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并重的学科,也是华东政法大学较早成熟起来的课程之一。 我校自1979年复校后,即在法律系成立了刑事诉讼法教研室,专门从事刑事诉讼法学课程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刑事诉讼法学课程也一直作为法学专业本科生的必修课之一。2003年刑事诉讼法学被确定为华东政法大学校重点课程建设;2004年被确定为华东政法大学校级精品课程;2006年被确定为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2007年被确定为上海市级精品课程。2010年华东政法大学刑诉法教学团体被评为上海市本科教学团体。
20世纪90年代以后,一批诉讼法学者开始成长,胡锡庆、叶青、王俊民等老师发表及出版了不少在全国学术界有一定影响的论文及著作,也培养了大批诉讼法学研究人才。2002年后,一批毕业于不同院校的刑事诉讼法学硕士、博士加入本学科的教研团队,为本学科的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目前本课程共10位主讲教师,其中4位拥有博士学位,1位博士在读,2位有硕士学位,90%的教师具有硕士以上学历;2010年本学科又成立诉讼法学博士点,开始招收刑事诉讼学专业博士,通过培养高水平的刑事诉讼法学方向博士生,师资水平可望进一步提高,并形成年龄层次更加合理的完整队伍。
本课程的刑诉法教学团体在华政本科教学中也拥有良好口碑,在历次教学评估中均取得不错的排名,多名教师获得市级、校级教学奖励与表彰。其中叶青教授获2006年上海市中青年法学家称号、2008年华东政法大学“教学名师”荣誉称号、2009年上海市“教学名师”荣誉称号。邓晓霞获2006年华东政法大学首届优秀本科主讲教师荣誉称号。王戬获2008年华东政法大学“卡西欧”奖教金。此外,本课程的多项教学成果获国家级、市级教学成果奖。叶青教授主持的“法学教育高地”的创新与实践,获2009年“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叶青教授主持的《上海松江大学园区教学资源共享的探索与实践》获上海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刑事诉讼法学课程以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原则、制度以及基本程序规则为教学重点,教学过程中力求阐明包括刑事诉讼目的、任务、价值、主体、客体、职能、结构等在内的基本理论和职权原则、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法律监督原则、罪从判定原则、依法不追诉等原则在内的基本原则以及管辖制度、回避制度、辩护代理制度、证据制度、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期间送达制度等在内的基本制度。同时,对刑事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以及特别程序在内的各项诉讼程序进行递进式讲解。该课程在注重理论性的同时注重实践性,力求完整、准确地阐明刑事诉讼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充分汲取司法实践的新经验和科研新成果,努力培养学生日后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检察官或律师所应具有的职业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
本课程注重教材、教辅教学资料的建设。从进行本科生教学至今,课程均采用自编教材,平均每3年修订一次。在2006年本科教材《刑事诉讼法学》的修订中,“总论”提纲挈领地对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等总则性内容进行展示,此后编目则以刑事诉讼进行的程序发展为线索,结合立法、司法实践以及理论争议进行阐述。全书体系清楚,重点突出,深浅适宜,是国内同类高校中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新颖性的教材。配套教材《刑事诉讼法:案例与图表》(该教材获2006年上海市高校优秀教材三等奖);2007年又完成并出版针对本科生及研究生教学的辅助教材两部——《刑事诉讼法学教学研究资料汇编》及《刑事诉讼法学专题研究》,现已形成了教材、教辅资料、教学大纲及同步练习集等组成的较为完整的课程教学资料。
借助我校诉讼法研究中心的平台,本学科经常组织专业研讨会加强与国内外学者的交流,每年我校都有多名主讲教师参加全国诉讼法学年会。此外,我们已与日本、韩国、美国等国外学者及港台地区的学者进行长期联系,邀请他们来参加我们的学术研讨会,同时也走出国外,组织教师参与国际学术交流,不断完善自己的知识体系。本课程自2007年被确定为上海市级精品课程以来,教研室坚持每学期开学前集中备课,确定一学期的教学计划与教学内容、教学方式等;坚持每星期一次教研活动,交流教学中的问题;对于青年教师指定有经验的教师专门指导与备课教学;坚持暑期赴校外教学基地(司法实践部门)进行专题调研活动,以掌握司法实践动态和收集教学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