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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当代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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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当代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对策
来源:政法网络学堂 时间:2008年3月24日10:19
编 辑:tian
论当代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对策
丁 鹏
青少年犯罪,已成为日趋严重的社会问题,并引起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虽然很多有识士早就对此有所预见和担忧,却没能采取有效对策进行遏制。改革开放二十年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的生活水平都
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令世人瞩目,全国人民正朝着十五大确立的路线,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阔步前进,这些成绩的取得,除得益于不断改善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外,也与公、检、法、司等部门打击犯罪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密不可分的,特别是历年的全国性严打和区域性的专项整治功不可没。然而,近十几年来,青少年犯罪问题仍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在:(1)有组织、有预谋的暴力犯罪增多。(2)以盗、抢、绑架、勒索的侵的侵财犯罪突出,占大要案比重大。(3)犯罪年龄越来越向低龄化发展。因此,青少年犯罪问题务必要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并采取有效的对策予以遏制,减少,切不可掉以轻心,任其恶性发展,就会难以控制,后患无穷。笔者经过系统研究,认为引发青少年犯罪存在以下三大方面的原因:一、社会变革的负面影响
犯罪这一社会现象,是受国家政治、经济因素的影响而变化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逐步探索并成功地走上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正确道路,我国的综合国力、国际地位和人民的生活水平稳步提高,令世人有目共睹,但在新旧体制变革过程中,就容易在政治、经济和思想领域里产生引起青天少年犯罪的负面效应。
(一)改革中的某些失误和现有体制中的缺陷与弊端,是影响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原因。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断完善,预防和控制犯罪的作用将越来越大。目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还不完善,在制度、组织、管理分配上以及在干部任用、就业等方面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缺陷弊端,权力过度集中,以权谋私,任人唯亲,浮夸虚报,欺上瞒下,贪污腐化等许多问题,影响和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引发了一系列新的社会矛盾,造成一部分青少年对当今社会现实不满。
(二)社会变革打破并重新调整了新的经济利益关系,成为许多犯罪的诱因。从过去纯而又纯的一大二公所有制,到农村实行土地承包,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鼓励和发展私营经济,鼓励和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是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的。新的犯罪动向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
(三)社会变革还导致人们意识形态发生变化,这是引起青少年犯罪的思想原因。改革开放在引进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为我国带来“新鲜空气”的同时,无法避免地也会钻进“苍蝇蚊子”等害虫,“全盘西化”等其它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生活方式、价值观念乘机而入,这对于善于接受新生事物的青年一代冲击太大,往往使他们良莠不分地接纳和仿效。此外,确有少数外商借投资之名义,为了追求高利润或其它目的,采取钻营巧取、偷税漏税、走私贩私或专营“赌毒黄”,唯利是图,损人害国,置国法道德而不顾,严重地破损了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搅乱了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文明建设,从而使一部分青少年在经历变革中一旦个人遭受挫折和失败后,就会在心理上产生不平衡,甚至冲突,以至在迷茫与困惑中失去方向,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不良的教育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一)不良的家庭教育。家庭是孩子成长的摇篮,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良好的家庭教育是一个人健康成长的根基。不良的家庭教育,又容易使青少年养成不良的性格和品行,对他们产生犯罪意向、实施犯罪行为起着重要的、潜移默化的作用,特别是进入八十年代中期后,独生子女第一代逐步长大成人,这些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的“小皇帝”“千金小姐”的年轻人,由于缺乏德育而产生犯罪的现象,要引起父母、学校、政法机关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重视,家庭的不良教育大致有三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