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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杨浦区律师,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
挪用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
两罪都是公司、或其他单位内部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犯本单位财产的行为。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犯罪客体和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的客体是侵犯本单位资金的占有权、使用权,不侵犯处分权,犯罪对象是资金;而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单位财产的整体所有权,犯罪对象除资金外,还有其他有形和无形的财物。(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挪用公款罪的客观方面刑法条文规定了3种不同的情况,不同的挪用有不同的定罪标准,职务侵占罪则只对侵占行为作出概括规定,定罪以数额较大为标准。(3)犯罪主观方面不同。挪用资金罪的目的是暂时使用本单位资金,无非法占有的目的,职务侵占罪则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