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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集中宣判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

  本报讯 本着“从重从快”和依法从严惩处的原则,又有15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在当前的“严打”斗争中被执行枪决。昨日,全省法院系统统一召开宣判大会,集中宣判一批严重刑事犯罪案件。

  昨天上午,5起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分别在驻马店、信阳、焦作、许昌、新乡等地公开宣判。这5起案件分别为——

  王洪恩等13人抢劫、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盗窃案。1998年7月至1999年9月间,这10多人在漯河等地拦截货车和跺门入室,抢劫作案15起,抢劫现金及物品总价值17万多元。

  王顺民等17人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私藏枪支案。王顺民等人以帮人讨债、替他人出气等为名,故意伤害他人,手段残忍。1998年5月20日夜,王顺民等人在信阳市棉织厂门前的公路上与仇家持枪火拼时,打伤无辜群众。

  马永明等20人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案。1997年以来,刑满释放的杨利军纠集马永明等20人大肆进行伤害、抢劫、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先后作案20余起,其中诈骗财物价值99万多元。

  张建伟等5人抢劫案。1998年12月至1999年3月间,张建伟等人在许昌市持改制手枪、匕首等作案工具,抢劫作案11起,抢劫财物3万多元。

  张卫东等5人抢劫、伤害、窝藏案。2000年3月30日至4月7日间,张卫东等人在107国道上5次抢劫过往司机,抢劫中致1人死亡。

  省高院二审依法判处王洪恩、王顺民、马永民等15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涉案其余45名犯罪分子也同时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记者 王海涛 闻向东 通讯员 王伟 刘改华)

  又讯 昨日9时,省会13场公捕公判大会同时举行,800余名恶徒被公捕公判,10余万群众目睹了这一大快人心的场面。

  昨日上午9时,郑州火车站、二七、管城、登封、新密等各分、县(市)公安局分别在火车站、二七广场、圃田乡政府等12个会场同时举行了规模空前的公捕公判大会。在13个会场被公捕公判的共800余名犯罪嫌疑人分别涉及杀人、抢劫、强奸、放火、盗窃、强迫卖淫、绑架勒索、聚众斗殴、贩卖炸药、金融诈骗等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刑事犯罪。

  另讯 昨日上午,郑州铁路中级人民法院会同郑铁公安、检察机关在河南省南召火车站和湖北武汉江岸铁路文化宫同时召开公开宣判大会,判处故意杀人犯龚林军、故意伤害犯蒋喜及抢劫犯聂俊峰等3人死刑,立即执行。这标志着声势浩大的严打整治斗争已在郑州铁路局管内铁路沿线全面展开。(记者 关国锋 通讯员 宏军 田菲 城市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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