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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刑事技术现场勘查设备招标公告

中国财经报网 2014-04-24 16:27:16

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内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采购文件下载):0658-1401SZTCG063

二、项目名称: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刑事技术现场勘查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

3.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叁拾柒万元整(¥370,000.00元)。

四、采购信息

4.1、内容:刑事技术现场勘查设备。

4.2、数量:1批。

4.3、完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签定采购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

4.4、付款方式:

4.4.1、设备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

4.4.2、余下5%的合同款在项目质保期届满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5.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有效期内的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4年2月份或之后】

5.3、提供供应商注册地或项目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2011年4月22日至2014年4月23日期限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若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则证明期限自成立之日起至2014年4月23日或之后】

5.4、若非所投设备(便携式遥控UV物证观察系统和便携式生物物证检材发现仪)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须具有所投设备(便携式遥控UV物证观察系统和便携式生物物证检材发现仪)的制造商或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

5.5、按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5.6、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六、公示

6.1、本项目公示五个工作日(2014年4月23日至2014年4月29日)。

6.2、公示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清远市政府采购网()。

七、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信息

7.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4年4月23日至2014年4月29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部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

7.2、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投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7.2.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7.2.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7.2.3、税务登记证;

7.2.4、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7.2.5、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八、接收投标文件信息

8.1、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5月14日9时30分。(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8.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清远市新城三号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第11层。

九、开标信息

9.1、开标时间:2014年5月14日9时30分。

9.2、开标地点:清远市新城三号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第11层。

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0.1、联系人:曾思广。

10.2、电话:0763-3382025。

10.3、传真:0763-3380185。

10.4、地址:清远市新城二号区连江路13号商业大厦8楼。

十一、采购人信息

11.1、联系人:黎小姐。

11.2、电话:0763-3924208。

11.3、传真:0763-3924208。

11.4、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办东岗一路13号。

十二、投标保证金信息

12.1、投标人须于2014年5月7日17时30分之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单位帐户汇入,且以到达指定帐户的时间为准)。

12.2、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如下:

12.2.1、户名: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12.2.2、开户银行:清远市工商银行连江支行

12.2.3、帐号:2018020229200206544

注:1、项目技术商务要求均详见招标文件中相关的内容。

2、本项目所涉及的“天”指“日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

3、如所投产品在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产品,则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