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当前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刑法罪名 > 盗窃罪 >

团伙盗窃罪量刑标准2013,刑法盗窃罪量刑标准

团伙盗窃罪量刑标准2013,刑法盗窃罪量刑标准

遇到法律问题,上法邦网,专业律师免费咨询!

法邦网团伙盗窃罪量刑标准2013法律咨询专题为您提供《案情分析,等待您的解答。》、《请问在超市偷东西遭重罚,该怎么办?》、《简单的事情,很复杂;谁能帮我?》、《团体犯罪,里应外合》、《实体案例,请帮忙!》、《我为何不能获国家赔偿》、《盗窃东电脑处理器2阁何一台显示器判处什么罪》、《因盗窃贪污被判刑的领导是否还有权享受在职待遇》等内容,资深律师为您免费解答有关刑法盗窃罪量刑标准及侵犯财产、盗窃犯罪等刑事辨护相关法律咨询。

案情分析,等待您的解答。

案情介绍

李某2003年9月与高某陆某骗吴某取手机1部案值1200元。(时年15岁)

李某受高某指使与被害人见面,吴某给被害人打电话要求李某接听,被害人将手机交给李某后。李某佯装闲聊离开被害人一段距离后,趁被害人不注意逃跑。高某负责接应,陆某负责交通工具逃离。

得手后手机交给高某,李某未分赃。(被害人未报警)

李某2005年4月与王某盗窃自行车10辆案值2000元。(时年17岁)

李某伙同王某共盗窃自行车10辆,销赃得赃款200元。

一次销赃时李某被协勤人员抓获,经审讯李某只承认盗窃2辆自行车,作出了罚款500元的决定。(没录口供,属于和协勤私了)。后李某洗手不干。

问题1;李某在2次犯罪行为中,各犯的什么罪?

问题2;李某的法律追诉期应该怎么计算?

问题3;李某的案子在法律实践中,会被判多久?

问题4;假如高某或王某在2010年5月再次作案被捕,那李某的追诉期会不会随着高 某或王某的连续犯罪而向后推?也就是李某算是共同犯,前罪从犯后罪终了之日起计算。那李某的追诉期也就是2010年5月向后推5年?

问题5;假如高某或王某在2010年5月再次作案没被捕,那李某的追诉期是不是应该从2010年5月向后推5年?

问题6;如果李某2010年5月主动投案自首交代犯罪事实。而高某或王某在2010年5月再次作案,李某的追诉期应该怎么算?是否应该从2005年4月开始至2010年4月,而李某是2010年5月主动投案自首,已过追诉期?

问题7;如果高某或王某在2009年11月再次作案被捕交代了与李某的犯罪事实,而李某在审讯过程中主动交代了这2起案件。李某将会被处以什么刑罚?

问题有点多,请您耐心解答。

谢谢

请问在超市偷东西遭重罚,该怎么办?

律师您好:

请问在超市偷东西遭重罚,该怎么办?

我的一个朋友前两天去北京的一家大型超市购物,买了一些零食和日用品(消费金额大约20元左右),但他不知怎么鬼迷心窍,一时贪小便宜竟然偷拿了超市的一条特价的毛巾(该毛巾正在特价促销,标价为7.9元)。他将毛巾的价钱偷偷撕下,然后装入自己随身携带的书包里面。出门结账时只结了那些零食和日用品的钱。在走出超市报警门的时候,被超市的保安人员拦下带到保安室询问。

我朋友还是个学生,以前从没干过这样的事,这次只是一时贪心,鬼迷心窍。他已向超市的保安人员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且认错态度很好。但保安提出两种处理方案:1.通知他的学校和家里来超市领人处理;2.私下解决,就是让他高额赔偿,保安说根据超市的相关规定。凡是偷窃被抓到的物品金额在0.1到5元之间的根据认错态度要赔偿损失金500到1000元不等。但我朋友怕被学校和家长知道,所以只好同意私下解决。保安一开始要求他赔偿1500元,但由于他还在上学,没有工作,家庭条件也不是很好,实在是没有那么多钱。于是保安说那就只能通知家长或者学校来人把钱给补上。我朋友无奈之下苦苦哀求保安,深刻检讨了自己。最后说了不少软话,最终只得赔偿了超市自己身上仅有的260元钱了事,说剩下的240元钱在一周之内给他补上。超市保安让他填写了一张当事人登记表,上面记录了我朋友的姓名,学校,班级,家庭住址和他家里的座机电话,并写了保证书“保证以后在该超市购物时,绝不会再发生类似事情”并签了名。保安说,只有他在一周之内把钱给补齐,才能把那个保证书和他的相关信息给销毁。然后,我朋友让保安给他打个收条,保安说超市向来没有这个打收条这个规矩,并保证只要收到他补齐的那240元钱就绝对不会公开此事,并会把相关的信息和保证书都销毁。

事后,我也狠狠批评了她的这种行为,她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保证以后绝不会再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