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当前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辩护律师 >

山东庆云:出台办法规范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

    齐鲁法制网德州讯(通讯员 解强 胡秋亮)近日,山东省庆云县检察院根据修订后《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和《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暂行办法》,专门出台《庆云县检察院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暂行办法》,规范律师接待工作,切实保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阶段合法权益。

  《办法》明确了由案件管理中心负责对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进行统一接待工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向检察院提出有关申请、要求或者提交书面材料的,案管中心及时接收并移送相关部门或及时与办案部门协调、联系和安排,并负责对办案律师查验其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授权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对其他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查验其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该《办法》共分七章,分别对告知、会见;查阅、摘抄和复制;收集、调取证据;申诉、控告等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具体接待程序,对案管中心与办案部门在接待过程中各自承担的具体职责、办理期限、办理流程以及移交程序等做了详尽规定,形成了职权清晰、责任明确、流程科学的统一工作规范。该《办法》的出台,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履行职责提供了便利条件和制度保障,同时也为检察机关树立了一个文明、规范的接待服务窗口。

  据了解,目前该院案件管理中心已接待辩护律师会见和阅卷案件8起,均得到了来访律师的好评。

文章录入:QL    责任编辑:田淑翠 

网友评论: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