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广州刑事律师网 > 刑法罪名 > 青少年犯罪 >
青少年犯罪日趋低龄化
【找法网 青少年犯罪】十几岁的少年,即将要绽放的青春,也许将永远地错过了花期。许多少年犯下的都是惊人的大罪:杀人、纵火、强奸、涉毒、行凶……以极其冷漠的态度和无比残忍的手段“回报”他们的亲人、老师以及这个社会。
近期,记者在采访中不断遇到一些于的案件,一些刑警在总结办案经验时这样说:“被害人身上挨了几十刀的除了仇杀,基本上都可判断出此乃青少年所为。”这种断言让人既震惊又痛惜。少年犯,简直是一个撕扯灵魂的话题。
这是一件令人痛心疾首的大事,需要整个社会共同去努力,努力疗救那些已犯罪和那些正在犯罪边缘徘徊的孩子们……
“孩子逃跑的时候,被我一把抓住了胳膊。那一下,他的胳膊好像要被我折断了,我的心一紧,赶快松开了手。我问他几岁,他说11岁,我的眼泪止不住就下来了。我儿子12岁,他比我儿子还小。”办案警察向记者介绍的时候,眼里分明含着泪花……
调查
年龄越来越小手段越来越狠
2001年7月24日13时30分许,哈市道里区巡警机动一大队一举捣毁了在燕达宾馆内的一吸毒团伙。令人惊讶的是,这伙人的平均年龄不满20岁,最小的只有17岁。资料显示,目前黑龙江省在册吸毒人员1.8万人,青少年吸毒人员为9006人,占总数的50.03% 。值得警惕的是,不仅仅是吸毒的青少年犯罪比较普遍,其他犯罪的青少年也不在少数,而且我省青少年犯罪正,这是令人万分担忧。
警方分析,青少年正处在生理、心理发育时期,对毒品特别是对新型毒品危害缺乏深刻认识,在好奇心和逆反心理的驱使下,容易受他人教唆和控制沾染毒品。由于青少年并无经济来源,一旦吸食毒品极易诱发犯罪。近年来,一些青少年因为吸毒缺少资金或兴奋过度,诱发抢劫、强奸、卖淫犯罪的案例曾发生过多次。
“少年犯的年龄越来越小,案情越来越重,令我心情沉重;犯罪时毫不在乎,犯罪后毫无悔意的冷漠态度令我震惊;犯罪数量惊人,可能蔓延的趋势令我担忧。”哈市道里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教导员李栋说。
一位办案民警告诉记者,他接触的最小的少年犯,只有11岁。“参与抢劫,可孩子并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当问到孩子知道抢劫是犯罪吗?孩子却说不知道,就是跟着他们(一起参与抢劫的少年)玩。”
“孩子逃跑的时候,被我一把抓住了胳膊。那一下,他的胳膊好像要被我折断了,我的心一紧,赶快松开了手。我问他几岁,他说11岁,我的眼泪止不住就下来了。我儿子12岁,他比我儿子还小。”办案警察向记者介绍的时候,眼里分明含着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