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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死刑执行人数之谜(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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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死刑执行人数之谜(转) (2012-01-31 23:52:53)

标签: 死刑 教育 分类: 公民阅读

中国死刑执行人数之谜

王光泽

200711日,中国将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法院,下放给各地诸侯的生杀予夺大权23年之后被收归中央。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刘仁文最近表示,中国自商周以来就是一个死刑大国,随着死刑收归最高法院,中国的死刑数量有望大幅减少。他说,自从1997年颁布新的刑法以来,中国被处以死刑的人数减少了50%,这次死刑复核权收归中央,死刑的数量有望再减少20%,按照这个趋势,中国这个死刑大国的称号有可能得以改观。”

刘仁文介绍说,自从1949年以来,中国大陆的死刑执行数量一直是一个迷,最高法院从未公布过死刑执行的具体数字,很难得到一个相对准确的统计。在建国之初,由于新生的红色中国遭遇严峻的政治形势,死刑一度成为巩固政权的重要手段。

以镇压“反革命”运动为例,执行死刑的数字大致还有脉络可循。1977年版《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中,毛泽东在1951年的《镇压反革命必须打得稳,打得准,打得狠》一文中说“应执行死刑”的“反革命分子”“大约不过十分之一”。

1996年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等四个部门合编的《建国以来历史政治运动事实》的报告中称:从1949年初到19522月分两个阶段进行的“镇反”中,镇压了反革命份子15761百多人,其中8736百余人被判死刑。

经济改革开放开始了5年之后,中央高层认为,“文革”结束后,“十年内乱”的后遗症之一,就是滋生了一大批打砸抢分子、抢劫犯、杀人犯、盗窃犯和流氓团伙犯罪分子。1983719日,邓小平在北戴河对当时的公安部长刘复之说:“不能让犯罪的人无所畏惧,‘严打’就是加强专政力量,这就是专政,我们保护最大多数人的安全,这就是人道主义。”他还说:“在三年内组织一次、两次、三次战役,一个大城市,一网打尽,一次就打他一大批。”

1983年的8月底到1984年的8月底,是中国的第一个“严打年”。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98月出版的《中国共产党执政四十年》一书中披露,全国公安机关共逮捕杀人、放火、抢劫、强奸、流氓等罪犯1027000人,检察机关起诉975000人,法院判处861000人,其中判处死刑的24000人,司法行政部门接收劳改犯667000人,劳教人员169000人。

至于非“严打”的正常年份,中国大陆执行死刑的人数也有各种不同的预计。有位学者根据公开出版的《杭州市人民公安志》中发现,1990年,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武警支队就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处决死刑犯88人,1991年执行死刑犯为65人,1992年执行死刑犯为64人,1995年执行死刑犯为58人,平均杭州每年执行死刑的人数为71人。杭州市是浙江省的省会城市,此外还有10个地级市,以每个地级市每年40人计算,全省每年执行死刑的数字可能在500人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