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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绑架罪辩护律师 广州敲诈勒索罪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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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闯律师团队汇集了硕士、博士、财税、建筑、金融等方面的高素质的法律人才,为客户提供公司、房产、合同、刑事、商事、离婚、继承、股权等全方位综合法律服务。
赵闯律师:执业证号(1440199610474614)广东东方星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之一,大学学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律师,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著名公司法、合同法、房地产法、民商法、婚姻家庭法、刑事辩护法复合型、专家型律师。从事政法、律师工作20余年,以办理房地产(含建筑工程)、金融、公司重组法律事务为专长。曾担任二十多家建筑、房地产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
刑法第239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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