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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青松受贿罪辩护词
什么是被告自行辩护,与律师辩护有何不同?
辩护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一、辩护人的范围刑诉法第32条:“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
张青松受贿罪辩护词
谢友林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当涉嫌犯罪被羁押在看守所,首先人身失去了自由,虽然他可能犯了罪,但是面对着强大的国家司法机关,犯罪嫌疑人毕竟是弱者,合法权益也需要法律维护。而法律在案件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都赋予律师了一些权利,律师能够行之有效的为被告人争取到无罪或轻判。
张青松受贿罪辩护词什么是指定辩护,指定辩护的情形有哪些,哪些必须指定
一、什么是指定辩护?指定辩护是当刑事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在遇有法定情形时,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为被告人进行的辩护。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指定辩护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的审判阶段,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只能是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指定辩护的特征有:(1)前提:必须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委托而没有委托辩护人;(2)时间:只能在案件的审判阶段;(3)主体:只能是由人民法院来指定;(4)对象:只能是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5)必须存在法定情形,即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详细
张青松受贿罪辩护词法院指定辩护人的情况有哪些,什么情形下指定辩护?
指定辩护人的情况有哪些,什么情形下指定辩护?请看下文。人民法院为刑事案件被告人指定辩护人是有条件的,根据有关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1.盲、聋、哑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2.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3.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4.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的;5.具有外国国籍的;6.案件有重大社会...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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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分国有资产罪辩护
谢友林律师
广州专业刑事律师谢友林温馨提示:接受控告、举报是刑事案件立案材料的来源线索,但控告人、举报人必须忠于事实和法律。不得诬告和错告,如果行为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无中生有地控告他人犯罪,这种诬告的行为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而错告只是行为人认识上的错误而致使所告之事与事实有出入,不追究法律责任。
私分国有资产罪辩护什么是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的区别
一、什么是私分国有资产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构成特征如下:1、犯罪客体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及其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3、犯罪主体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本罪是单位犯罪,但根据法律规定只处罚私分国有资产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4、犯罪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犯罪。
行为须有明知是国有资产而故意违反国家规定,将其集体私分给个人的确定故意。二、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我们可以从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上来考察区别∶(一)客观方面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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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分国有资产罪辩护如何认定是否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如何量刑?
一、如何认定是否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