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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的罚金和缓刑

盗窃罪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的犯罪嫌疑人和亲友,最关注的问题是犯盗窃罪罚金多少,能否判缓刑的问题,那么为什么把罚金和缓刑结合在一起呢?《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个规定中都存在罚金,而且数额较大或数额巨大有法定减轻情节的,都符合缓刑的条件。在司法实践中,把积极预交足额罚金作为一种判处缓刑的考虑条件。所以,犯罪嫌疑人和亲友都是非常关注的。

那么,罚金多少有规定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4号)第十三条规定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的盗窃犯罪分子,应当在一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罪分子,应当在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这个司法解释的罚金数额不同地方也有自己的规定,关于印发《永康市人民法院刑事量刑参照标准(试行)》的通知(永法[2009]40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判处实刑的,并处罚金一般为犯罪数额的二分之一。

同时,关于印发《永康市人民法院刑事量刑参照标准(试行)》的通知(永法[2009]40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于盗窃罪的缓刑适用,无法定从轻、减轻情节判处缓刑的,缓刑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盗窃数额在2万元以下,次数在3次以内;2.认罪态度好,且赃款赃物已追回或退赔;3.积极预交足额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