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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及特点

  【找法网 青少年犯罪】广义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是从犯罪学的角度出发给青少年犯罪所下的定义。有学者认为,它是指6—25岁年龄段的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触犯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和违反道德规范的不良行为。这种定义,是从犯罪预防的角度,将矫治的行为扩大到违法行为和不良行为(不道德行为或可能引起犯罪的行为),并将这个年龄段的下限予以降低。对这个下限存有不同意见。有学者提出,应当定在10岁比较合适。其理由在于,从实证的角度,青少年犯罪人口中一般从10—12岁开始有劣迹,13、14岁开始走向社会进行违法犯罪,14—17岁进入犯罪的第一个高峰期。这样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预防犯罪研究。故而指出,青少年犯罪是指10至 25岁的人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笔者对此予以赞同。这一概念包括了未满18周岁的少年犯罪和已满18周岁不满25周岁的青年犯罪。前者和刑法上规定的“未成年犯罪”的范围应该是一致的,只不过“未成年犯罪”是一个准确的法律概念,而“少年犯罪”则是一个宽泛的社会学、犯罪学概念;后者的“青年犯罪”也指年轻的成年犯。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

  1.从犯罪性质看,盗窃犯罪最为突出。

  2.从犯罪形式看,两人以上共同犯罪人数增多。

  3.从犯罪年段年看,作案手段残忍,犯罪后果严重。

  4.从犯罪年龄看,逐渐趋向低龄化

  5.从犯罪身份看,辍学少年人数居多。

  (二)我国如今的青少年犯罪较以往,呈现出如下几个特点:

  1、疯狂性。

  2、突发性。

  3、连续性。

  4、组织结构的团伙性和犯罪结合的偶合性。

  5、犯罪故意的突发性且犯罪手段的残忍性。

  6、犯罪动机的单一性和犯罪目的的荒诞性。

  7、犯罪心理的报复性和犯罪心态的逆反性。

  8、 犯罪手段趋于成人化、智能化、暴力化和低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