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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

 

 

 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是一个世界性问题。关心和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是我们目前所要面对的大事之一。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案件不断增多,严重地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一不容忽视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据公安部统计,2000年至2003年全国未成年人犯罪人数所占整个犯罪嫌疑人的比例逐年上升,2000年为11.8%,2001年为12%,2002年为13.4%,2003年则猛增到18.9%,占到犯罪总数的近五分之一。另据调查发现,15至16岁是未成年犯罪的高峰年龄段。 

    因此,我们研究和分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和原因,加强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理论和对策的研究,对于了解新形势下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规律,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为其它地区乃至全国提供经验,都具有积极意义。现就我国目前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简要进行论述。 

    一、青少年犯罪既有一般刑事犯罪的特点,又有它自己的特殊性。近几年来,在青少年犯罪的研究中,由于研究的目的、方法、角度不同,所总结的特点也有差异。青少年犯罪经常表现为抢劫、强奸、故意杀人、盗窃、绑架等故意犯罪,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极大、犯罪时不计后果。归结起来有以下特点: 

    (1)暴力性犯罪所占比例很大。暴力性犯罪是以给被害人造成肉体上的损害为主要手段或以人的生命、健康为直接侵害对象的各种犯罪。多数犯罪青少年随身携带匕首、菜刀、自制火枪等凶器,结伙打架斗殴、寻衅恣肆。更有胜者,视杀人如儿戏。延安市体校的三名学生为了杀人练胆大,先后在延安、榆林的绥德等地杀害三名无辜。吴起县17岁的姬某某,纠集一伙人成立了一个讨债公司,专门帮别人讨债。曾将吴起、安塞、延安等地的多名欠债者用刀捅为重伤。过去青少年犯罪手段幼稚简单,主要是进行一般的扒窃和流氓滋扰活动。现在,不少青少年犯罪手段正趋向成人化。例如,跨地区流窜作案;伪造证件、印章、冒领支票、诈骗钱财的智能犯罪;拦路抢劫、持刀强奸和行凶杀人等暴力犯罪;使用电击、爆炸等技术手段进行犯罪等等。许多青少年进行犯罪活动时有目标、有预谋、有分工,作案后伪造现场,消除痕迹,逃避打击。 

   (2)团伙犯罪案件较多,有的甚至还形成犯罪集团。1983年8月以来开展的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斗争中,摧毁了一大批犯罪团伙,对稳定社会治安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近几年来,一些新的犯罪团伙又在滋生蔓延。这些犯罪团伙成员大多数是青少年。他们纠合成群,共同作案,并且胆大妄为,不计后果,成为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一股黑社会势力。1998年10月西安市破获一起重大盗窃案,这个集团有35人,年龄最大的22岁,最小的年仅13岁。值得注意的是,近几年全国各地发现不少由在校中学生组成的带有浓厚黑社会性质和封建帮会的犯罪团伙。这些青少年模仿武侠小说、影视中封建帮会的活动情节,磕头歃血盟誓,结拜兄弟姐妹,排坐次、印标记、定行规、打架斗殴、寻衅恣肆、侮辱妇女、欺行霸市、称霸一方、严重影响社会治安 

    (3)犯罪人员成分复杂。青少年犯罪人员中有青年工人、农民、在校学生、待业青年、劳改劳教逃犯等。青年农民、工人在青少年违法犯罪中所占比例较大,而且呈逐年上升趋势。据某市2003年统计,该市青年工人、农民犯罪率占整个青少年犯罪总数的54%。在校学生犯罪也在逐年上升,占青少年犯罪总数的23%。且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如云南大学的大学生马加爵,因琐事同他人发生矛盾,竟将同室的四名学友杀害。陕西渭南师范的一名女大学生因无钱花,便绑架了一名幼女向其家属索要钱财。据调查,全国每年有中小学生中途辍学或毕业升不了学的竟达十二三万。这么多的失学少年,就业达不到年龄,生活不能自理,家庭管不了,社会上又无人管,极易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走上犯罪的道路。延安市宝塔区一名17岁少年,因无人管教,先后强奸一名38岁的中年妇女,一名57岁的老太婆。还有一些少女,她们玩弄男性,教唆男流氓打架斗殴,有的还为男流氓牵桥搭线,引诱女青年下水。 

    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多种多样,犯罪动机具有偶发性,犯罪形势结伙性,犯罪手段残忍性,犯罪后果破坏性极大,犯罪种类具有共同性,教育改造表现出可塑性和反复性。在这里,我们将不在一一罗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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